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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节:狱痕·贵人初现(1 / 2)

林墨轩帮母亲重新躺下,给她盖好被子。母亲的手抓着他的袖子不肯松开,生怕他再次离开。他轻抚着母亲花白的头发,心中涌起无尽的愧疚和愤怒。

妈,你先休息,我去给你煎药。他轻声说道。

墨轩...母亲的声音虚弱得像游丝,你是不是又瘦了?

林墨轩勉强挤出一个笑容:没有,我很好。你别担心,一切都会好起来的。

他走到厨房,点燃煤气灶,开始煎药。中药的苦味弥漫在狭小的厨房里,他的思绪却飘回了那个阴森的地方——监狱。

那是一座位于城市边缘的老旧监狱,建于八十年代,灰色的高墙上拉着铁丝网,监控探头像乌鸦的眼睛一样盯视着每一个角落。林墨轩刚进去的时候,还是个书生意气的大学生,白净的脸上写满了不服和愤怒。

监狱里的规矩很简单也很残酷:要么被人踩在脚下,要么学会保护自己。

小白脸,看什么看?没见过大爷吗?第一天晚上,一个满脸横肉的胖子就找上了他。这人叫王刚,因为抢劫入狱,在监舍里颇有威望。

林墨轩当时还年轻气盛,瞪了他一眼:你算什么大爷?

结果可想而知,他被暴打一顿,饭菜被抢,被褥被扔在地上。这样的日子持续了整整一个月,直到他学会了隐忍和观察。

监狱里有监狱里的生态,有老大有喽啰,有既得利益者也有被欺压的底层。林墨轩很快发现,这里真正的老大不是那些嗓门大拳头硬的人,而是那些沉默寡言但眼神锐利的人。

赵金山就是这样的人。

赵金山四十多岁,中等身材,国字脸,眼神深邃如古井。他很少说话,但每当他开口时,整个监舍都会安静下来。别人吃的是监狱的大锅饭,他却能吃到鸡蛋和肉;别人干的是繁重的体力活,他却只需要在图书室整理书籍。

那是金爷,同舍的一个小偷悄悄告诉林墨轩,听说外面有公司,手底下养着不少人。进来之前是做古董生意的,后来被人举报才进来的。

林墨轩仔细观察了赵金山一段时间,发现这个男人身上有种说不出的气质。他看书的时候会戴上老花镜,手里盘着一串檀香佛珠;他与人交谈时,言辞温和但话语间透着不容置疑的威严;最重要的是,他的眼神总是那么淡定,仿佛监狱的围墙根本困不住他的心。

真正让林墨轩与赵金山产生交集的,是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。

那天晚上,林墨轩起夜上厕所。监舍里除了此起彼伏的鼾声,便是铁门外巡逻警卫的脚步声。他正要返回床铺时,突然看到一个黑影蹑手蹑脚地朝赵金山的床铺摸去。

那是个瘦小的男人,叫李顺,因为诈骗入狱。他手里握着什么东西,在昏暗的月光下闪着寒光。林墨轩定睛一看,那是一把磨尖的牙刷柄,足以致命。

李顺已经走到了赵金山的床边,高高举起了手中的凶器。就在千钧一发之际,林墨轩故意用力咳嗽了几声,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。

赵金山瞬间睁开了眼睛,身体如弹簧般弹起,一把抓住了李顺的手腕。李顺吓得魂飞魄散,手中的牙刷柄掉在地上,发出清脆的声响。

你想干什么?赵金山的声音平静如水,但那种威严足以让人胆寒。

李顺吓得浑身发抖:金...金爷,我...我

其他人也被惊醒了,纷纷坐起身来。赵金山扫了一眼众人,目光最后落在了林墨轩身上。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,林墨轩从赵金山的眼中看到了感激,而赵金山从林墨轩的眼中看到了某种相同的东西——智慧和隐忍。

第二天,赵金山主动找到了林墨轩。

谢谢。赵金山言简意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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