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珩骑着马来到一个小镇时,已经午时了,此镇名叫清风镇,距离汴梁八百里左右。他从马背上下来牵着马在镇上走,闻到了空中飘来的菜香,他已经饥肠辘辘,菜的香味勾起了他的食欲,找了一家临街的饭馆,把马系在饭馆附近的老槐树上,刚走进去,发现里面坐了不少人,他找了一张靠窗户的饭桌坐下,点了几个小菜、馒头和米饭,还要了一点米酒。
赵珩低着头一边吃着菜,一边咬着馒头,觉得味道不错,比终南山的清苦日子好多了。他吃得津津有味,不一会儿就把馒头吃完了,菜也吃完一盘。就在他端着米酒要喝的时候,从门外走进来三个人,为首的穿着绸缎,衣着华丽,身材偏胖,是个年轻公子,身后跟着两个穿灰衣服腰间插着短刀的仆人,正在朝一张桌子走过去。
赵珩打量了一下那张桌子,坐着一个穿着朴素的姑娘,看样子约莫十六七岁,面容清秀,她对面坐着一位老者,面容憔悴,骨瘦如柴。二人正在吃着米饭,看见那个胖子走过来了,吓了一跳,脸色瞬间变得苍白。
“小娘子,总算找到你了。原来你在这啊!”那个胖子笑着说。
小姑娘语气冰冷:“找我干什么?”
那个胖子笑容满面:“当然是好事啊!接你和你爷爷去我家,包你们爷孙吃香喝辣。”
“我不去。”小姑娘转过头,只顾自己吃着饭菜。
“哎,其他姑娘还求之不得呢,你还不去?这么好的机会你不要。”胖子嘻皮笑脸,“这可由不得你不去。”
那个老者放下筷子,目光转向胖子:“张公子,我们是穷苦人家,高攀不上贵府,还请公子高抬贵手,放过孙女小月。”
胖子大怒:“老东西,这里没你说话的份,本公子就看上你家孙女了,她今天不同意都不行。”
老者喝道:“光天化日,张公子是要强抢民女了,眼里还有王法吗?”
“王法?本公子就是王法。”胖子三人哈哈大笑。胖子接着说:“小娘子,跟着本大爷,包你享清福,比待你那破土房强多了。”他左手从衣袖里拿出短刀,伸出肥胖的右手去抓小月。
就在他伸出右手,快要触到小月衣襟的时候,半截筷子飞来从他的掌中穿过,把他的手掌穿了个窟窿,鲜血顺着手往下滴。小月吓得往后面缩,瑟瑟发抖。
胖子疼得呱呱大叫,左手扔掉短刀捂住右手的伤口处,往四周张望:“谁?是谁伤了本公子?”那两个仆人赶快上前扶住胖子,掏出金创药给他止血,用白布包扎伤口,忙了一会。
饭馆里没有人回答,其他食客惊讶地望着那个胖子,脸上流露出复杂的表情,有些人暗自高兴,有些人充满担忧。
胖子开始叫骂:“他奶奶的,是谁伤了本公子?有种站出来。家父是本地巡检,得罪了本公子,下场只有死路一条。”
赵珩觉得好笑,低下头继续吃菜,喝米酒,随意瞟了那边一眼。小月已经站在她爷爷身边去了,她爷爷手持拐杖护住她。
一个仆人从地上捡起短刀,和另一个仆人扶着胖子往门口走,三人骂骂咧咧地出了门。“本公子今天真倒霉!”
等那个胖子走了片刻后,饭馆老板说:“刚才那个公子是张巡检的儿子张彪,平常嚣张跋扈,调戏妇女,强抢民女,小镇上的百姓被他欺负怕了,没有人敢声张。”
其他食客附和着说:“是啊!是啊!没有人看得惯他的行为,可是不敢把他怎样,不敢得罪他父亲。”
饭馆老板又说:“听说张彪还是以前的王节度使的远房亲戚,王节度使都倒台了,他还这么嚣张。”
“王节度使?”赵珩听到他说这四个字的时候,脸色瞬间变了,马上想到是王全斌,和他仇深似海,刚才只是稍微教训了那个张彪,看他持刀,怕他要伤害小月,情急之下扔出半截筷子。
赵珩看了饭馆老板一眼:“这种人自会有人收拾...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