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路父亲2025年3月脑溢血住院票据,自费缺口三十七万;
程路个人房产抵押合同,债务六十万。
资料依次播放,每张停留十秒。程路呼吸频率由每分钟十六次升至二十次,仍未开口。
0:55
法律条款宣读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条全文投影,字体黑体二号,停留二十秒。
李汉朗读:
“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,重调查研究,不轻信口供。只有被告人供述,没有其他证据的,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;没有被告人供述,证据确实、充分的,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。”
朗读完毕,灯光明暗无变化,录音笔继续计时。
1:10
声纹比对演示。
配电房地窖录音在审讯室扬声器播放:
铁链晃动三声,水滴两秒间隔,男声低声一句:“第4把雨伞,为你留的。”
声纹图谱与程路采样比对,特征点重合率98.7%。
播放结束,程路眼睑微颤,嘴角肌肉轻微下拉,未发声。
1:20
证据封存清单展示。
物证编号0427-01至0427-18依次列出,包含:
绝缘剪、领带、雨衣、纽扣、扎带、停电调度单、配电房钥匙、暗道血迹、雨伞定位器、备用雨衣、备用扎带、备用剪、车辆GPS轨迹、手机基站轨迹、DNA报告、指纹报告、声纹报告、微表情监测报告。
清单末尾加盖物证室骑缝章,红色印泥醒目。
1:30
告知阶段结束。
李汉宣布:
“讯问人已完成全部证据展示。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条,本次讯问终结。笔录将交你核对,如无异议,无需签名即可入卷;如有异议,可书写辩解附卷。”
程路保持坐姿,未要求核对,未提出辩解。
1:35
技术封存。
执法记录仪红灯熄灭,单向玻璃后录像停止。
所有电子数据即时上传市局物证服务器,生成MD5校验码:
f3a9c6d2b8e41e7a5c3b2f4e9a8d7c1e。
1:37
嫌疑人离室。
法警进入,解除桌面U形环,更换长脚镣,头套黑色无纺布。
程路被带离审讯室,脚步与地面摩擦声逐渐远去。
1:40
讯问室关灯,门锁落下。
单向玻璃后,赵国强在结案报告“零口供”栏内填入:
“证据确实、充分,符合起诉标准。”
李汉在记录员签名处写下姓名、时间、警号。
灯光熄灭,走廊恢复寂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