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普通工人半个多月的工资,就换了这么一身衣服!
她的嘴唇哆嗦着,想说点什么,却被刘海中一个凌厉的眼神给瞪了回去。
“包起来!”
刘海中眼皮都没眨一下,从兜里掏出钱和布票,干脆利落地拍在了柜台上。
付完钱的那一刻,他感觉自己不是花掉了十六块八,而是为自己的脸面上镶了一层金。
还没完。
他又像一艘旗舰,领着林卫这艘“护卫舰”,浩浩荡荡地驶向了文具柜台。
这里的空气中弥漫着纸张和墨水的清香。
“同志!”
刘海中故技重施,声音比刚才还要响亮。
“把你们这儿最好的钢笔拿出来!”
他特意加重了“最”字。
售货员不敢怠慢,从一个上了锁的玻璃柜里,小心翼翼地捧出一个丝绒盒子。
打开盒盖,一支通体乌黑的钢笔静静地躺在里面。
“英雄100型金笔,14K金笔尖。”
售货员的语气里带着一丝骄傲。
这支笔,在当时是绝对的奢侈品,是文化和地位的终极象征。
刘海中根本不懂什么14K金,他只看到了那金灿灿的笔尖,在灯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。
那是权力的颜色,是未来的颜色。
他觉得,只有这样的笔,才配得上他“麒麟外甥”的身份,才配得上未来“大厂长”的手。
“多少钱?”
“二十二块五。”
这个数字一出来,二大妈的脸色彻底变成了煞白,身子晃了一下,要不是扶着柜台,恐怕当场就要坐到地上去。
“就这个了!”
刘海中再次拍板,声音斩钉截铁。
他又给林卫挑了一个崭新的军绿色帆布书包,这才心满意足,像是打了胜仗的将军,领着自己的战利品和亲兵,凯旋而归。
一回到四合院,大戏才算真正拉开帷幕。
刘海中甚至没让林卫进屋歇口气。
“卫东,快,把新衣服换上,新书包背上!”
他迫不及待地指挥着,像是在摆弄一个最得意的作品。
林卫沉默地照做。
当他穿着那一身崭新的、还带着浆洗味道的人民装,背着那个方方正正的帆布书包,重新站在院子里时,他立刻成了整个四合院的焦点。
刘海中拉着林卫的胳膊,在院子中央的空地上来回踱步。
他的步子迈得很大,头颅高高昂起,享受着从四面八方投来的目光。
“看看,都来看看我这外甥!”
他声音洪亮,确保院里每一个人都能听见。
“穿上这身新衣服,多精神!这才是读书人该有的样子!”
正巧,三大爷阎埠贵端着个茶杯从屋里出来,刘海中立刻逮住了目标。
“三大爷!你过来瞅瞅!”
他不由分说地把阎埠贵拉到跟前,献宝似的从林卫的书包里拿出那个丝绒盒子。
“啪”地一声打开。
“你瞅瞅这钢笔!英雄牌的!金尖的!”
他把那支笔凑到阎埠贵眼前,金色的笔尖在阳光下刺得人眼睛发疼。
“以后,咱们卫东就用这个写字!写出来的文章,那肯定不一样!保准考个好大学!”
他就是要这么高调。
他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,他对林卫的重视,已经远远超过了自己的亲生儿子。
他就是要用这哗哗作响的钞票,用这些代表着身份和体面的物件,来彰显自己的财力,来巩固林卫在这座院子里独一无二的特殊地位。
院里的邻居们,有的倚在门框上,有的停下了手里的活计,目光复杂地看着刘海中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。
那眼神里,有羡慕,有嫉妒,但更多的是一种了然。
谁都看得出来。
从今天起,这个叫林卫的少年,就是刘家名正言顺的“太子爷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