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色浓稠,化不开的墨汁泼满了整个天空。
鸽子市里,人影幢幢。
这里是白日里秩序的背面,是物资匮乏年代里一个野蛮生长的灰色地带。空气中混杂着泥土的腥气、老旧物件的霉味,还有人们身上那股子藏不住的紧张与热切。一盏盏忽明忽暗的煤石灯,将人的影子在地上拉扯得奇形怪状。
交易都在低语中进行,眼神的交汇比话语更重要。每一笔买卖,都带着几分试探,几分心照不宣的秘密。
林伟推着他的“火焰战车”,走进这片昏暗的领域。
他一出现,整个人连同那辆车,就仿佛一个自带光源的发光体,瞬间刺破了此地的混沌。
“嘶——”
压抑的抽气声,从四面八方响起,此起彼伏。
那不是一声,而是一片。
原本在角落里窃窃私语的人们,动作齐齐一顿,目光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强行扭转,死死钉在了那辆自行车上。
昏黄摇曳的灯火,非但没能掩盖它的光芒,反而成了最好的陪衬。
光线流淌在车身上,那黑色的烤漆深邃得能吞噬一切,唯独车架上那几道赤红色的火焰图纹,在光影变幻间,活了过来,仿佛一团团正在无声燃烧的烈焰。每一个金属零件,从车把到脚蹬,都反射着冰冷而崭新的光泽。
这根本不是一辆自行车。
这是力量与美的结合体,是一件行走在黑夜里的工业艺术品。
“我的天……这,这是‘永久’牌的?我怎么从没见过这么新的?”一个中年人喃喃自语,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。
“新?商店里刚推出来的都没这么亮堂!你看那漆水,光得能照出人影儿!这手艺,神了!”
“关键是那火焰的图案!太霸道了!这要是白天骑出去,得是什么样的光景?全厂的姑娘都得回头看你!”
人群像是被磁石吸引的铁屑,瞬间围拢过来。
嘈杂的议论声压过了市场里原本的嗡嗡低语,每个人的眼神里都燃烧着同样的情绪——惊叹,以及赤裸裸的渴望。
这个年代,自行车意味着什么?
是能让无数人眼红的结婚“三大件”之首,是身份,是脸面,是比现金更有说服力的硬通货。一辆崭新的“永久”,一百多块钱的天价只是门槛,那张比钱还难搞的自行车票,才是真正能卡死九成九普通人的天堑。
而林伟推出来的这辆,其品相,其造型,已经完全超越了国营商店里那些千篇一律的工业产品。
它更扎眼,更独特,更能满足一个人最原始的虚荣心。
人群的骚动中,一个身影强硬地挤了进来。
那是个穿着的确良衬衫的中年男人,手腕上,一块明晃晃的上海牌手表在灯下闪着光。他眼神锐利,扫视全场时带着一股精明的算计。
一看就是在这鸽子市里摸爬滚打多年的“倒爷”。
“兄弟,这车,卖吗?”
倒爷的目光从车上挪开,落在了林伟脸上,开门见山,声音里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果决。
“卖。”
林伟吐出一个字,言简意赅。
倒爷不再废话,得到肯定的答复后,长腿一跨,直接上了车。他没有丝毫拖泥带水,在市场边缘的一片空地上,猛地蹬了出去。
所有人的目光都跟着他转。
车子骑行起来,动作轻快得不可思议。链条转动间,没有一丝一毫的杂音,顺滑得如同抹了油的丝绸。整个车架稳固如山,给人一种极致可靠的安全感。
这骑行体验,甚至比他托关系搞来的新车还要舒服!
“好车!”
倒爷一个漂亮的甩尾停下,从车上跳了下来,黝黑的脸上泛着激动的红光。他看向林伟的眼神彻底变了,那是一种发现绝世珍宝的狂热。
“兄弟,你给个价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