铜锣湾,半岛酒店顶层宴会厅。
璀璨的水晶吊灯将整个大厅映照得如同白昼,光线流淌在每一张铺着洁白桌布的圆桌上,反射着昂贵的XO酒液琥珀色的光辉。
空气中弥漫着雪茄的醇香、高级香水的芬芳以及食物的浓郁气息,混杂成一种象征着权力和金钱的味道。
洪兴的江山,在此刻尽显奢华。
林华的载誉而归,让整个社团都陷入了一种亢奋的情绪之中。
凭一己之力,在赌权割据的濠江硬生生插上洪兴的旗帜,这已经不是简单的“能打”或者“有脑”可以概括。
这是开疆拓土的功勋。
更重要的是,他为社团带来了一个无法估量的巨大财源。
这份功绩,足以载入洪兴的史册。
龙头靓坤心情好到了极点,他那张标志性的鞋拔子脸上,难得地挂着毫不掩饰的狂喜。
他端着一杯盛满琥珀色酒液的水晶杯,站上了主位。
整个宴会厅瞬间安静下来,只剩下冰块在杯中轻微碰撞的脆响。
洪兴十二个堂口的头马,连同各自的心腹,近百名社团核心成员,目光灼灼地汇聚在他身上。
“从今天起,我们洪兴,除了十二个堂口,再加一个分部——”
靓坤顿了顿,沙哑的嗓音拖长,吊足了所有人的胃口,他猛地提高音量,声若洪钟。
“濠江!”
“而林华,”他手臂一伸,直指坐在他身侧,神色平静的年轻人,“就是我们洪兴有史以来,第一位濠江话事人!”
轰!
气氛被彻底点燃。
“恭喜峰哥!”
“峰哥威武!”
掌声与欢呼声汇成一股热浪,几乎要掀翻宴会厅的屋顶。无数道目光——敬畏的、羡慕的、探究的——都集中在了林华身上。
他成了这场盛宴唯一的中心。
然而,就在这股热浪达到顶峰的瞬间,一个极不和谐的声音,如同冰锥般刺了进来。
“哼。”
一声冷哼,不大,却清晰地穿透了所有喧嚣。
“在外面耍威风算什么本事?不过是欺负一些上不了台面的烂仔罢了。”
掌声戛然而止。
欢呼声凝固在喉咙里。
所有人的笑容都僵在了脸上,循着声音的来源望去。
宴会厅气派的雕花木门不知何时被人推开,两个身影堵在那里,与厅内的富丽堂皇格格不入。
为首的男人身材异常高大,一身名牌西装被他身上坟起的肌肉撑得变了形,满脸横肉,一双眼睛里满是毫不掩饰的不屑与怨毒。
屯门话事人,“恐龙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