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齐腰高的野草里快速穿梭,脚下的泥水溅湿裤腿,冰凉的触感顺着皮肤往上爬。很快,我找到一片杂草格外茂密的区域,猛地俯身趴在地上——身上的吉利服混着野草与泥土的颜色,在黑夜里如同天然的保护色,不仔细看根本分辨不出。
我趴在潮湿的地面上,手肘撑着泥地,快速架起BFG50重狙。瞄准镜里,灰熊还缩在渔船边,用丽萨的身体挡着自己高大的身躯,整张脸写满惊恐,手指死死扣着丽萨的胳膊,指节都泛了白。我心里清楚,现在还不是杀他的时候,得先把他的手下一个个解决掉,让这些人知道,惹到一个狙击手会是什么下场。
远处传来一阵慌乱的脚步声,两个佣兵没头没脑地跑成直线。我嘴角勾起一抹冷笑,调整瞄准镜,手指轻轻扣下扳机——“砰”的一声,子弹精准穿透两人的胸膛,他们甚至没来得及发出惨叫,就重重摔在地上。剩下的人瞬间僵住,没人再敢乱动。在这黑夜里,我就是游走的幽灵,他们根本不是我的对手。
我悄悄换了个位置,脚步轻得像猫,每一步都踩在杂草根部的空隙里,没发出半点声响。透过可调式八倍镜,灰熊的脸清晰可见——他额头上的冷汗顺着脸颊往下淌,眼神里满是恐惧,却还强装镇定地对着草地大喊:“鞑靼!滚出来!我给你一分钟,咱们聊聊!一分钟后你再不出来,我就杀了你的女人!”
话音刚落,他对着天空连开两枪,“砰砰”的枪声在夜里格外刺耳。随后,他竟把枪口顶在了丽萨的脑袋上,手指搭在扳机上,显然是真的慌了。我盯着瞄准镜里的他,快速计算着:距离五百米,风速四级,还有小雨——但这点偏差,对BFG50来说根本不算什么。
“混蛋!”我低声骂了一句,猛地调转枪口,对准灰熊身后一个白人佣兵的脑袋。“砰”的一声,子弹精准命中,鲜血溅了灰熊和丽萨一身。两人同时发出尖叫,丽萨的身体剧烈颤抖,灰熊则吓得后退了两步,手里的枪都差点掉在地上。这是我对他的警告:黑夜是我的主场,五百米内,我随时能打爆他的狗头!
“妈的,该死的!”灰熊大骂着,顾不上擦掉脸上的血和脑浆,拽着丽萨就往渔船的甲板退去。他心里清楚,我不会轻易对他开枪——丽萨是他的挡箭牌,要是换了别人,我早就一枪把他们两个一起解决了。
退到甲板边,灰熊突然对着手下大喊:“鞑靼,你死定了!都给我上,干掉他!他就在草地里!杀了他,每人一千美金!”重赏之下必有勇夫,几个平时常和我在酒吧喝酒的佣兵立刻动了,他们呈搜索队形一字散开,动作娴熟地走进草地,脚步放得极轻,额头上却渗出了冷汗。
摩尔的手下们还在原地发愣——老大死了,他们没了指挥官,不知道该听谁的。灰熊见状,又对着天空开了两枪,子弹打在一个戴贝雷帽的佣兵身上,那人应声倒地。“一群废物!你们也过去!”灰熊的吼声里满是焦躁,“摩尔已经死了,现在都听我的!只要杀了鞑靼,船上的女人随便你们享用!”
这话瞬间点燃了那些黑人佣兵的欲望,他们眼里冒出贪婪的光,纷纷端起枪加入搜索队伍。我快速数了数:之前已经打死七个,现在还剩二十五个全副武装的暴徒。面对这么多人,我很清楚,自己只有一次开枪的机会——一旦开枪,就会彻底暴露位置。五百米的距离,对职业佣兵来说,足够用突击步枪把我打成筛子。
但这正是我想要的。我要把他们引到这片不大的棕榈树林里,只有让他们分散开来,我才有机会杀了灰熊。我趴在草地上一动不动,连眼皮都没眨一下——一条黑曼巴蛇从我的手臂上爬过,冰冷的鳞片蹭过皮肤,我依旧保持着姿势,目光死死盯着瞄准镜里的灰熊。
很快,佣兵们推进到我前方三百米的位置。这个距离,就算我用了消焰器,开枪的瞬间也会被他们发现。但我并不着急——此刻他们离灰熊也有二百米远,正好拉开了距离。
“别动!情况不对!”一个叫卡布的白人突然举起拳头,所有佣兵立刻蹲进草地里。这家伙曾是某兵团的小队长,经验丰富,显然是感觉到了我的杀气——这是战场上练出来的第六感。
我透过瞄准镜越过人群,再次对准灰熊。他正满头大汗地勒着丽萨的脖子,一步步往后退,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,比谁都怕死。他想让手下当炮灰,自己带着丽萨登船——要是手下杀了我,他就能高枕无忧;要是手下都死了,也不影响他带着“货物”去赚钱。“好算计。”我在心里冷笑。
就在这时,灰熊踩到了甲板上的铁板,发出“哐当”一声。他以为安全了,竟从丽萨身后探出半个脑袋——一米九的身高,为了躲子弹,他弯着腰,半张脸从丽萨的腋下探出来,眼神里满是挑衅。“哈哈,鞑靼,你死定了!等我上了船,就把你的女人扒光,让你看着我怎么收拾她!”
丽萨的脸上瞬间写满绝望,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淌。就在灰熊大笑的瞬间,我扣下了扳机。“砰!”子弹先是打掉了三百米外一个佣兵的耳朵,那人发出凄厉的惨叫,而子弹却没受影响,继续向前,精准击中了丽萨身后的灰熊——他探出来的半张脸,在瞄准镜里只有硬币大小,却被子弹瞬间打烂,脸上还残留着大笑的表情。
丽萨被灰熊的尸体带着倒在水里,嘴里的破布掉了出来,她发出惶恐的尖叫。树林里的佣兵们也炸开了锅,他们瞬间锁定了我的位置,疯狂开枪:“他在那!开枪!干掉他!”“干掉鞑靼这个混蛋!”
哒哒哒的机枪声在耳边响起,子弹落在我周围的泥地里,溅起一片片水花。我立刻放弃狙击枪,贴着地面快速翻滚,爬进先前看好的一处土坑。子弹从头顶飞过,发出“咻咻”的声响,我趴在坑里不敢乱动,快速检查了一下背上的突击步枪。
没过几秒,我就听到了脚步声——有人正朝着土坑跑来。这是战场上的冒失鬼,他们以为我被压制住了,却不知道,就算放弃了狙击枪,我依旧是个狙击手。我悄悄爬到土坑的另一侧,露出一双眼睛——跑来的是三个黑人佣兵,他们端着枪,嘴里还大喊着。
等他们冲到土坑边,发现我的狙击枪时,我猛地站起来,端起突击步枪连开四枪。都是精准的点射,每一枪都打在他们的腿上。“啊!救命!”“他在左边!左边!”三个黑人倒在地上,鲜血染红了周围的草地,剩下的佣兵瞬间慌了神。
我趁机快速转移,贴着地面翻滚,绕到了他们的左后方。卡布很快反应过来,对着手下大喊:“都给我冷静点!他在移动,注意观察,别乱开枪!”灰熊死了,他顺理成章成了新的指挥官。只见他从战术背包里拿出夜视望远镜,举在眼前大笑:“现在我接替灰熊的位置,船上的女人都是我的了!”
那望远镜有热感应功能,我心里一紧——还好今晚下了瓢泼大雨,塔尔瓦的土地一片泥泞。我立刻钻进旁边的泥水坑里,让浑浊的泥水覆盖全身,只露出两个鼻孔呼吸。卡布举着望远镜看了半天,没发现异常,便做了个手势,命令黑人佣兵在前、村里的佣兵在后,缓缓向我原来的位置靠近。
这是典型的围捕战术——让黑人佣兵当炮灰,只要我开枪,后面的老兵就能瞬间锁定我。但卡布算错了一点:我早就不在原来的地方了。此刻,随着他们向草地深处推进,我的位置,已经变成了他们的身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