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承恩走出派出所时,天还没完全黑。他没有回家,也没去水井边洗手。手里那半块糖一直攥着,被掌心捂得有些软了。
他走到四合院东墙下,脚步渐渐慢了下来。
公告栏前已经围了几个人。
王婶站在最前面,背着手,脖子往前探,眼睛紧盯着墙上的通知。她一边看一边念:“周大龙涉嫌非法倒卖电器、故意毁坏他人财物,现已被依法立案调查……哎哟,这回真出事了。”
旁边一个穿灰布衫的男人接口道:“早该管管了。上个月我晾在院子里的收音机不见了,问谁都说没看见。后来才知道是他手下拿去换酒喝了。”
“可不是嘛!”另一个女人接话,“我家孩子上学用的钢笔,也被他拿走过两支,说是‘借用一下’,结果再没还回来。”
“这种人就该抓。”王婶一拍大腿,“平时横行霸道,见谁压谁,现在总算栽了?”
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议论着。
李承恩站在人群外,没说话。他望着那张通知,纸角已被风吹得翘起。他知道这张纸比什么都管用——派出所的公章盖得清清楚楚,名字也写得明明白白。这不是传言,也不是猜测,是正式记录在案的事实。
他从裤兜里掏出一张折好的纸,展开看了看。这是他刚才在巷子里写的,字迹一笔一划都极为认真。标题四个字:周大龙走私证据清单。
他走上前,将这张纸贴在通知旁边,用图钉钉住了四个角。
王婶回头看见他,愣了一下:“你这是……?”
李承恩没回答,退后一步静静站着。人们陆续凑上前,低头仔细看那张纸。
1983年3月12日凌晨,周大龙指挥三人于城西仓库3号门搬运无标签电器共计17箱;
同日,其手下王二狗供述:货物来源为外地黑市,每台加价三成转售;
3月15日,周大龙威胁商户赵某不得进货,否则“砸摊子”;
3月18日,指使闲汉破坏李承恩摊位,并留下恐吓砖块;
多次向林秀芬施压,企图逼其撕毁供货合同;
录音证据两段,均明确承认违法行为。
“我的天。”王婶看完,声音都变了,“六条啊?每一条都有时间有地点,这不是随便写的。”
“第三条说的那个赵某,是不是南市集修鞋的老赵?”有人问。
“就是他!”一个中年妇女点头,“他儿子前两天还来问我,有没有见过他爹摆摊用的工具箱,说是被人扔进河沟了。我还以为是丢了,原来是被周大龙的人砸了摊子!”
“第六条说的录音……派出所肯定听过了。”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推了推眼镜,“不然不会直接立案。”
王婶猛地转身,看向刚挤进人群的李建军:“你还在这儿站着干什么?你表哥干的这些事,你心里没数?”
李建军脸色难看。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中山装,领口扣得紧紧的。他扫了一眼公告栏,冷哼一声:“立案怎么了?又没判刑。我叔是居委会主任,这种事最后还不是内部处理?你们别高兴太早。”
“内部处理?”王婶声音高了起来,“人家李承恩都被砸过摊子,你还说这话?你哥当初抢他工作名额的时候,怎么不说‘内部处理’?”
李建军咬牙:“我没替谁说话,我是讲理。现在就说周大龙完了,是不是太早?万一他是被人陷害的呢?”
“陷害?”李承恩终于开口,声音不高,“你要是不信,可以去派出所查。他们手里有照片,有合同,还有录音。”
李建军瞪着他:“录音能造假!谁知道是不是你剪辑过的?”
“你可以去听。”李承恩看着他,“派出所的人会让你听原带。要不要我现在陪你去?”
李建军没动。
他想反驳,可周围的人都盯着他。那些曾经见了他就点头哈腰的邻居,此刻全都用怀疑的目光看他,没人再讨好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