驶出胡同,汇入京城的大马路,伏尔加的表现才真正开始显山露水。
六十年代的京城,路况远谈不上优良。即使是主干道,柏油路面也时常出现坑洼和裂缝,更不用说通往郊区的土路了。
寻常的嘎斯卡车或者吉普车行驶在上面,颠簸得能把人的五脏六腑都给震出来。
但于海棠坐在副驾驶上,却感觉异常的平稳。
车轮碾过一个个小坑,车身只是轻微地起伏一下,随即就被一种柔和而坚韧的力量化解,传递到座位上的震动,几乎微不可查。
“晨哥,这车……怎么一点都不颠啊?”于海棠惊奇地摸着身下的真皮座椅,“比坐在咱们家沙发上还舒服。”
苏晨握着方向盘,嘴角挂着一丝微笑:“我把底下那套东西给重新拾掇了。用了一些巧思,加了几根特制的弹簧和油压杆子。简单说,就是不管车轱辘怎么颠,车身子都不怎么跟着晃,能把路上的大部分颠簸都给滤掉了。”
这些话,于海棠听得半懂不懂,但这并不妨碍她感受到丈夫那深不可测的强大。
她幸福地靠在椅背上,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,只觉得这一刻,岁月静好,夫复何求。
车子一路向西,很快就驶离了市区,进入了前往香山的郊野公路。
路面也从柏油路,变成了坑坑洼洼的土路。
就在这时,前方出现了一支长长的军绿色车队。
十几辆解放卡车和几辆军用吉普,正排着队,以不快不慢的速度在土路上行进,卷起漫天的黄土。
车队最前方的一辆吉普车上,一个穿着军大衣,面容刚毅的独眼汉子,正皱着眉头,对身边的警卫员骂骂咧咧。
“他娘的!这路况,跟老子当年在山西打鬼子的时候有啥区别?就这破路,还搞什么摩托化拉练?等部队开到地方,人没累垮,先被颠散架了!”
这人,正是独立团的传奇团长,如今在军中身居高位的雷振山,原型赫然便是李云龙。
他这次是带队进行一次长途拉练,测试部队的机动能力。
就在他骂得起劲的时候,警卫员突然指着后视镜,惊讶地喊道:“首长,您看后面!”
李云龙回头一看,只见一辆黑色的伏尔加轿车,正不紧不慢地跟在车队最后面。
在那尘土飞扬的土路上,所有的军车都颠得像筛糠一样,但这辆黑色的轿车,却仿佛行驶在平地上,车身姿态异常平稳,几乎没有多余的晃动。
“嘿?这是哪家的车?这么稳当?”李云龙来了兴趣,拿起挂在胸前的望远镜,朝后面望去。
也就在这时,那辆伏尔加似乎是觉得军车太慢,方向盘微微一打,从车队左侧的空隙中,开始超车。
只见那辆车轻巧地驶离了相对平整的车辙印,开上了更加崎岖不平的路肩。
按照常理,这种路况,车速稍微快一点就得翻车。
然而,那辆伏尔加却像一个贴地飞行的幽灵。
它的四个车轮在坑洼不平的地面上快速地起伏跳动,但整个车身却始终保持着惊人的水平姿态,如同一艘行驶在平静湖面上的快艇,悄无声息,却又迅捷无比地向前滑行。
“嗡……”
一阵轻微而独特的引擎声,从李云龙的吉普车旁一掠而过。
李云龙甚至能清晰地看到,车里的驾驶员从容地对他点了点头,而副驾驶上,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,正安稳地靠在座椅上,脸上没有丝毫因颠簸而产生的不适。
是那小子!
李云龙一眼就认出了苏晨。
“我操!”
一句经典的国骂,不受控制地从李云龙嘴里爆了出来。
他目瞪口呆地看着那辆黑色的伏尔ga,如入无人之境般,轻松写意地超越了一辆又一辆颠簸的军车,最后绝尘而去,只留下一个在漫天黄土中逐渐缩小的背影。
“他娘的……”李云龙放下望远镜,嘴巴张了半天,才又憋出一句话来,“这小子……真是个妖怪!”
警卫员也是一脸见了鬼的表情:“首长,那……那是什么车啊?怎么跑土路跟飞一样?”
李云龙狠狠一拍大腿,眼睛里冒出狼一样的绿光:“什么车?那是老子的‘麒麟之心’!不,比‘麒麟之心’还邪门!这小子,肯定又背着老子搞了什么好东西!回去!等拉练结束,老子非得去他家抄底去不可!”
他嘴里骂骂咧咧,但语气里,却充满了毫不掩饰的惊喜和赞叹。
这个叫苏晨的年轻人,总能在他意想不到的地方,给他带来天大的惊喜。
这种本事,简直比他娘的意大利炮还过瘾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