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此,报考警校成为警察,成了这里许多年轻人的首选出路。
第二天清晨,霍曜柤回到了这个他熟悉又陌生的地方。
他穿过晾晒着密密麻麻衣物、几乎不见阳光的狭窄走廊,来到屋邨旁边一家他记忆里常去的早餐店。
店里油腻腻的,几张简陋的桌子坐满了匆匆吃早餐的街坊。
他点了一份招牌的猪血粥和一根刚炸好的油条。根据原主的记忆,他来港岛后几乎每天都会在这里解决早餐,对这里的味道十分认可。
他刚在一个角落坐下,一个熟悉的身影就端着碗凑了过来,正是他的老搭档通叔。
通叔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苍老些,眼袋很深,一副没睡醒的样子。
他压低声音,带着关切和焦急。
“阿柤!你这几天跑哪里去了?魔鬼罗来找过你好几次了!脸色难看得要死!我只好骗他说你生病住院了……你小子到底怎么回事?今天可一定得去警署报到了,再不去,那魔鬼罗非扒了你的皮不可!”
通叔在警队已经干了快三十年,资历很老,本来早该升职,也有能力在油尖旺那些好些的地段买个小公寓。
但他有个致命的毛病——好赌,而且运气极差,辛辛苦苦攒下的钱几乎都填了赌债的无底洞,以至于到了这个年纪,还不得不窝在深水埗屋邨里熬日子。
据说他儿子高进国中后也去了濠江赌场谋生,霍曜柤听到这名字时虽联想到某个未来的传奇称号,但也只当是巧合或是遥远未来之事,并未过多在意眼下这个还在挣扎求存的家庭。
霍曜柤喝了一口热粥,对通叔说道。
“通叔,不用担心了。我已经调去旺角警署,而且是便衣。正式的调令文件,今天应该就会送到油麻地那边。”
“什么?”
通叔猛地睁大了眼睛,嘴里的半截油条都忘了嚼,又惊又喜,声音都提高了八度。
“调去旺角?还是便衣?阿柤,你小子可以啊!什么时候的事?怎么一点风声都没有?这可是大喜事!必须请客!今天这顿早餐不算,你得摆一桌大的!”
霍曜柤想到自己兜里还揣着雷老虎昨天给的那厚厚两叠,足足二十万港币,底气十足,爽快答应。
“好说。等我先去旺角那边熟悉一下环境,站稳脚跟。到时候地方随你挑,生猛海鲜任你点,绝对让通叔你吃个痛快。”
“哈哈!好!这才像话嘛!我等你消息!”
通叔高兴得拍了一下桌子,引来旁边几桌食客的侧目。
就在这时,两个熟悉的声音从早餐店门口传来。
“哟,这么热闹?阿柤,这是要请谁吃大餐啊?有没有我们的份啊?”
一个圆滑带笑的声音响起。
霍曜柤和通叔转头看去,陈细玖和猪油斋正站在路边,陈细玖那辆福特1958就停在一旁。猪油斋笑眯眯地看着他们,刚才说话的正是他。
陈细玖也在一旁笑着。
霍曜柤立刻站起身,热情地招呼道。
“斋哥,玖哥!这么巧?还没吃早餐吧?一起来吃点?这家的猪血粥和猪血粉丝可是一绝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