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当所有雅集人,都以为英竹将大难临头、在劫难逃时,令人意想不到的是:事情却突然有了新的、惊人的转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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翌日早朝罢,蔡靖郁郁寡欢归回尚书府衙,刚坐罢叹息,却闻报刑部董不惟求见。
原来董不惟紧随他而至急匆匆见他,是专门来送一个最新的,且紧要的消息。
董不惟奏报说:昨日,专班修饰美容二人之尸首,准备交付各自家府,竟于龚蚗夹衣里,发现几张巨额交子单。而交子单之背书,竟乃几位江南盐商。廖汉儒与曹葫芦皆断定,此乃龚蚗受贿之赃证,于是决定,速即奏呈御史台及谏院。
蔡靖有些窝火,办案机构竟没过他,直接奏呈御史台、谏院。然,刑部虽于他辖下,然京都府尹可是通天。且此案,已为官家亲自部署督促之,专班越过他尚书府直接上呈,亦无可厚非。他只能无奈隐忍。
又瞬间,他忽然转念:事已至此,人死已不能复活,罢了!罢了!罢了!逆子已亡不可复生,与其查出个淫乱丧命之名,辱没几代族史,倒不如抓住机遇结案,制止不可预料之结局,再讨得个虚名光照门庭。
稍加思忖,他速归家府,又唤来郎黄,严词震慑嘱咐了,又作详细部署:
第一,要郎黄立即去往刑部,找侦案专班,将“龚蚗讨回玉佩”之前情,悔改成“是蔡少爷主动送还了玉佩”;尚需再补加所谓遗漏之口供:“其实,二人之前,即已因志趣不同而生嫌隙。其实,少爷早已深恶痛绝龚蚗之品行!”
第二,要郎黄谨言,不该言的,一概不言;不怀好意之诱供,一概曰不知!特别是,“少爷与龚蚗已因妓女红菱生隙”之情节,绝不可再泄他人!
如此这般便可,云云。
最后,还与郎黄表明:太爷我,已决计不再追究汝少爷之死因。
蔡靖心里之算计是:如此,方可稳住此小狼崽,使其乖乖配合自己之权宜。至于今后自己是否翻案?则需视情而计议,若需要消耗此小崽,再拿将他出来也易如反掌!
其实,蔡靖心里犹如明镜:脚底下无泥滑不倒人!蔡柴被杀,狼崽脱不了干系!
果然郎黄一听,心中大喜,乖乖领命,欣然去往刑部找专班,篡改口供去了。
诸事安排妥当,蔡靖遂吩咐研墨展宣。
他略一思忖即挥毫泼墨,片刻,一篇洋洋洒洒之《哀子护法英勇就义志》长文便洒落纸上了。
他果然文章大家,文采出众,千字表奏慷慨激昂,既哀又颂惊天动地,堪与历代祭英烈之经典相媲美。
不待翌日早朝,他便急急进宫跪倒御榻前,痛哭流涕奏呈皇上兆吉了。兆吉阅罢,当即被感动至无以复加。
翌日早朝,大事议罢,兆吉旋即宣蔡靖,向百官宣读他的《哀子护法英勇就义志》表文。
蔡靖以极悲壮沉郁之语气,甚郑重肃穆之情态,对百官现场咏颂。
“……臣子蔡柴,年方二十有三,然,其虽轻年,却一向嫉恶如仇,耿直如柄,堪称‘品行端正、道德高杰’之楷模!
正如先辈王禹偁所表者:‘迁谪独熙熙,襟怀自坦夷。孤寒明主信,清直上天知。消息还依道,生涯只在诗。惟尚谕山水,讵敢咏江蓠。’,其生之坎坷,长之悲壮,成人却英武豪放。
当其发现,奸佞贪官龚蚗受贿赃证时,便毫不犹豫,奋不顾身而出,于虎口狼牙夺证,赴汤蹈火护法,真个舍身取义,宛如‘千锤万凿出深山,烈火焚烧若等闲。粉骨碎身浑不怕,要留清白在人间’之浩然!俨然‘兼磨断佞剑,拟树直言旗。’之凛然!
其不幸悲壮亡身,前有古人不多,后有来者不众,大地悠悠江河呜咽,高天深深云凝雾稠,天地怆然数众悲痛!呜呼哀哉!我大弘可歌可泣之英烈,可载青史之模范……”云云。
蔡靖借前辈清官王禹偁诗,既表彰己子所谓之高杰人品,亦含有为己所受贬谪鸣冤叫屈之意,又以石灰之性,褒颂己子宁死不屈,舍身取义之品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