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一晚四合院的死寂,只是一个短暂的休止符。
真正的风暴,在第二天太阳升起时,才刚刚开始酝酿。
第二天,林雪戴着那块崭新的上海牌手表,走进了纺织厂的大门。
清晨的阳光穿过车间高窗,在空气中无数飞扬的棉絮上镀上一层金边。轰鸣的织布机如同永不停歇的巨兽,吞吐着棉纱,吐出整齐的布匹。空气里弥漫着机油、棉尘和女工身上廉价雪花膏混合在一起的独特味道。
林雪刚一踏进质检车间,那震耳欲聋的机器噪音,似乎都出现了瞬间的凝滞。
最先发现的,是跟她关系最好的工友李红。
“哎呀!林雪!”
李红的嗓门猛地拔高,盖过了旁边机器的声响。
“你……你手上!”
这一声喊,如同在平静的油锅里丢进了一滴水。
“唰——”
整个车间的目光,瞬间聚焦到了林雪的左手手腕上。
林雪下意识地想把手缩回去,但已经晚了。
一群刚刚还在埋头工作的女工,像是闻到血腥味的鲨鱼,呼啦一下全都围了上来。
“天哪!是手表!”
“上海牌的!我认得这个牌子!真漂亮!”
一个胆子大的女工,伸出手,指尖几乎要碰到那闪闪发亮的表盘,却又在半空中停住,仿佛那是什么碰不得的圣物。
“林雪,你这表哪儿来的?”
“听说这得一百多块钱呢!我的妈呀,我两年工资都存不下!”
“你家建军给你买的?他可真疼你啊!”
羡慕。
惊叹。
还有隐藏在眼底深处,一丝丝无法掩饰的酸涩与嫉妒。
各种各样的声音,混杂着机器的轰鸣,变成了一股巨大的声浪,将林雪包裹在中心。
她和陈建军的爱情故事,本就是厂里的一段佳话。
一个是轧钢厂最年轻的四级钳工,技术大拿,前途无量。
一个是纺织厂的质检员,工作体面,人也漂亮。
郎才女貌,天作之合。
而现在,这块手表,成了这段“神仙爱情”最具体、最耀眼的证明。
它不再是一块简单的计时工具。
它是自行车、收音机之后的又一座丰碑,是陈建军财力和宠爱的象征。
林雪站在人群中央,耳边是嗡嗡的议论声,眼前是无数双火热的眼睛。她微微低着头,嘴角却抑制不住地上扬。一股巨大的、从未有过的满足感,从心脏深处涌起,流遍四肢百骸。
虚荣心?
或许有。
但更多的是一种被珍视、被捧在手心里的幸福。
这块表,是陈建军给她的底气,是让她可以在任何地方都挺直腰杆的底气。
这阵风,从纺织厂的车间,一路吹过食堂,吹过厂区,最终在下班后,又被那些同样住在南锣鼓巷附近的工人们,原封不动地带回了四合院。
“听说了吗?陈建军给林雪买的那块表,一百二!”
“我的老天爷!一百二十块钱啊!就为了买个戴手上的玩意儿?”
“啧啧,我算是看明白了,人家陈建军那日子,跟咱们过的都不是一个天!”
“先是自行车,再是收音机,现在连手表都配齐了……他一个钳工,哪来这么多钱?”
傍晚的四合院,比昨晚更加热闹。
窃窃私语变成了明目张胆的议论。
每一句议论,都像是一根无形的针,扎在院里某些人的心上。
二大爷刘海中家。
晚饭的桌子上摆着窝头和一碗没什么油星的白菜。
刘海中拿着筷子,却一口也吃不下去。
院子里的议论声,一字不落地飘进他的耳朵里。
“一百二……”
“自行车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