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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刮目相看(1 / 1)

自从何伟知道我跟潘桥有交情后,整个人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。以前他是股长,我是副股长,凡事都得我敬他三分;现在倒好,他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亲自给我泡上一杯热茶,端到我办公桌前,脸上堆着谄媚的笑。我也不客气,心安理得地受着——既然他愿意献殷勤,我没必要故作清高。久而久之,在档案股里,我反倒成了隐形主角,何伟倒像个围着我转的打杂的,事事都顺着我的心意来。

我依旧执着地给江雪婷打电话,运气好的时候她会接,但每次都只有一句冷冰冰的“我没时间聊天”,然后就匆匆挂了电话。我心里清楚,她还在生我的气。江雪婷性子刚直,眼里揉不得沙子,亲眼看见我跟她最厌恶的花花公子潘桥凑在一起,怕是恨不得扇我两个耳光。可我也懂她的纠结——她还不是我的什么人,没资格对我的所作所为指手画脚,这份无力感,想必也让她备受煎熬。

而江雪婷这边,心里压根就没放下我。不管单晶晶怎么逗她、劝她,她都提不起精神,脸上总带着淡淡的愁云,却打死都不肯承认自己已经爱上了我。在整个刑警队里,我这个一身倔脾气的人,是唯一一个能让她芳心微动的男人。

对我来说,档案股的工作清闲得发慌。作为副股长,既不用拍板定夺大事,具体的整理档案、录入信息等活儿也有手下人干,我彻底成了个闲职人员。再加上潘桥的关系,就算我天天不来上班,何伟也不敢有半句怨言,反倒会主动替我遮掩,把一切都打理得妥妥帖帖。不用夜间出警,不用面对凶险的案情,每天下班后我都能按时回家,这种空洞感让我心烦气躁。

这天我正在办公室里百无聊赖地翻着旧档案,手机突然响了,一看是潘可打来的,我顿时来了精神。“胡大警官,把请我吃饭的事给忘了?”电话那头,潘可的声音带着几分娇嗔,又藏着一丝期待。“呵呵,敢忘吗?一直记着呢。”我笑着应道,“要是今天有空,我现在就请你!”“不会又把我骗到那种小饭馆糊弄我吧?”潘可显然还记着上次的事,语气里满是警惕。“放心,这次换个地方、换个口味,让你体验下真正的烟火气。”我故意卖关子,心里已经有了去处。

潘可这个从小在恭维和献媚中长大的小公主,早就对那些刻意讨好她的男人感到厌烦。而我偏偏不把她的身份和美貌当回事,不刻意献殷勤、不低声下气,这份淡然反倒勾起了她的好奇心和征服欲——这是大多数男人都做不到的,可我偏要反其道而行之。

没过多久,潘可就开着她的红色宝马直接开进了公安局大院。院里不少上层领导都认识潘家大小姐,见她亲自来接我,一个个都投来诧异的目光。我心里难免有些得意,却越发刻意收敛了那份追求者的低俗,在她面前依旧保持着从容淡定。“我可是头一回屈尊开车接男生。”潘可倚在车门上,挑眉看着我,语气里带着几分骄傲。“没关系,就算你接过别的男人,我也不会吃醋。”我笑着走近,故意逗她。“为什么?”潘可好奇地追问。“因为我相信,你不是普通男人能驾驭得了的女孩。”这句话既透着我的自信,又暗含着对她的赞美,一举两得。潘可愣了一下,显然没听过这样的夸奖,看向我的眼神里多了几分刮目相看。她甩了甩乌黑的长发,主动从驾驶位挪到副驾:“你来开。”我知道,她这是想从驾驶权上找回一丝平衡,不然心里怕是接受不了这种气势上的落差。

我以前没找到工作的时候,经常去郊外的野摊子吃涮羊肉。一人一个粗瓦盆,盛上滚烫的羊肉汤,再泡上一块大饼,大口吃肉、大口喝汤,那叫一个潇洒自在。我开着潘可的宝马,径直朝着那个熟悉的涮羊肉摊驶去。摊主一眼就认出了我,见我开着豪车、身边还跟着这么漂亮的女孩,顿时笑开了花,热情地迎了上来。“胡周,你可真够抠的,又带我来这种地方?”潘可皱着鼻子,一脸无奈,却没真的生气。“花钱不多,味道却足,这才是生活本味。”我兴致勃勃地拉着她找位置,看着那些蹲在石头上、坐在小马扎上啃大饼、喝羊汤的民工,我笑着跟他们点头打招呼,完全没有开宝马的架子。

我的确没有宝马,但我的气质和气场,没人会怀疑我不是这车的主人——毕竟,能让潘可这样水灵、高傲的女孩陪在身边,本身就说明了我的“身价”。潘可不是贪吃的人,也不是穷讲究的人,从小到大衣食无忧的生活让她对眼前的一切都充满了新鲜感。只是看着粗糙的石桌、简陋的环境,她还是忍不住嘀咕:“这……也太脏了吧?”“呵,你敢说洗手就能把所有细菌都洗干净?”我故意逗她,“我可是学医的,要是用显微镜给你检查,保证能吓晕你。”

我们找了一张空石桌,潘可却犯了难——她穿的是连衣裙,蹲也不是、坐也不是,只能为难地看着我。我笑了笑,立刻向老板要了一个高凳子,塞到她身后。这算是我第一次主动对她献殷勤,若是这能称得上献殷勤的话。但这份适时的体贴,却让潘可心里一暖,她拢了拢裙摆,顺势坐了下去,嘴上却不饶人:“还算有眼力见。”老板端来一大盆羊肉汤,分量足、汤汁满,我看着潘可那白嫩纤细的小手,实在不忍心让她去端这滚烫的瓦盆,连忙对老板说:“换个小碗的,谢谢。”老板心领神会,很快就端来一碗小巧的羊肉汤。

摊子上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了我们身上——这么漂亮的女孩,穿着精致的裙子,却坐在简陋的野摊子上喝羊汤,本身就是一道极具反差感的风景。潘可也不扭捏,既然坐了下来,就大大方方地端起碗喝了起来,那份率真,倒让我越发觉得可爱。

吃完饭上车后,潘可一个劲地呵着气,反复检查自己嘴里的羊肉味。我从老板那儿要了点茶叶,递了一点给她,剩下的全塞进自己嘴里嚼了起来。潘可没问缘由,学着我的样子也嚼了几口,我再递过去一瓶矿泉水让她漱口。漱完口后,潘可凑到自己手腕上闻了闻,惊喜地说:“好神奇,真的没味儿了!”她看向我的眼神里满是崇拜,“这方子哪儿学来的?”“我们以前吃了有怪味的东西,都用这法子去味儿,尤其是酒后应酬,特别方便。

我自觉地坐进驾驶位,潘可也跟着坐到副驾“现在去哪儿?”,“去那边小树林。”我侧过头抬手指了下方向,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,语气里带着几分坏笑。“去小树林干嘛?”潘可漫不经心地问,手指无意识地抠着安全带。“你说呢?”我坏笑着挑眉,方向盘在我手里操控得极其娴熟。这一带的道路坑坑洼洼,却丝毫影响不了我的驾驶节奏,若是开的越野车,我或许能更潇洒些。“你车开得不错,以前经常玩车?”潘可终于放下了些许戒备,语气里多了几分好奇。第一次把车交给我的时候,她还隐隐有些担心,现在却生出了想送我一辆越野车的冲动。“呵呵,可惜买不起。”我淡淡一笑,语气里却没有丝毫自卑。“那肯定是你朋友有车,你专门结交有钱人?”潘可追问,眼神里带着一丝试探。“别侮辱我。”我收起笑容,语气认真了几分,“是你哥非要跟我交朋友,我可没巴结过他。说实话,我还真不怎么待见你那位宝贝哥哥。”“既然讨厌他,还跟他称兄道弟,装清高。”潘可撇了撇嘴,却没真的生气。“杀人不过头点地,他都那样低姿态求着跟我交朋友,我总不能拒人千里之外吧?”我故作无奈地说“没办法,我就是这么替人着想。”

车子沿着林中小路行驶了一段,一幢白色的小屋出现在眼前,在茂密的树林里显得格外显眼。下了车,四周静悄悄的,连鸟儿的叫声都听不到,潘可下意识地靠近了我几步:“你带我来这儿干嘛?”我没说话,径直朝着小屋走去。半扇木门歪斜地挂在铰链上,我伸手挪开,屋里空荡荡的,只有一盘光秃秃的水泥炕,四面墙上布满了蜘蛛网,地上落满了灰尘。我捡起墙角的一把笤帚,慢慢打扫起来。“你到底要干嘛?”潘可站在门口,不敢进来,茂密的树林遮挡了阳光,让这里更添了几分阴冷。“这是我以前住过的地方。”我看着屋里的每一个角落,心里泛起几分感慨。“你住过这儿?骗人的吧!”潘可鼓足勇气跨了进来,左右环视着这简陋到极致的环境,满脸难以置信,下意识地抓住了我的衣角——女孩的胆怯在这一刻暴露无遗。“我没找到工作的时候,在这里住了三个月。”我放下笤帚,语带惆怅,“这里很安静,没人打扰,我可以安安心心地准备公务员考试。”“就睡在这光秃秃的水泥块上?”潘可瞪大了眼睛,语气里满是不可思议。“这叫炕。”我笑着纠正她,“只有在这上面睡过,才更能体会到超越席梦思的舒服。”“要不要我陪你体验一回?”我坏笑着看向她,眼神里带着几分戏谑。潘可的脸瞬间涨红,连忙松开我的衣角,后退一步:“我才不要,我又不是野人。”“害怕了?”我步步紧逼,语气里的戏谑更浓。“我才不害怕!”潘可故作镇定地扬了扬下巴,可声线微微颤抖却出卖了她。

“你听说过天恩市那两起剖尸案吗?”我突然开口,语气阴森,不等她反应,一把将她揽进怀里。我的大手紧紧扣住她纤细的腰肢,潘可浑身一僵,竟然没有反抗,只是仰起脸,楚楚可怜地望着我。我知道,她不是不想反抗,而是心里清楚,反抗只会激怒我,以她的力气,根本不是我的对手。更何况,她到现在都摸不透我的底细,不敢轻易冒险。

我能感受到她急促的呼吸,感受到她剧烈起伏的胸口,嘴里也吸到了她身上淡淡的馨香。“你怕不怕我把你……”我低下头,嘴唇离她的唇越来越近,语气里带着几分蛊惑。“你敢!”她的声音很小,带着几分颤抖,眼神里没有了往日的泼辣,只剩下底气不足的倔强。“我有什么不敢的?”我轻轻咬了咬她的耳垂,声音低沉。“我会告你的!”她的眼眶微微泛红,却依旧强撑着不肯示弱。

潘可渐渐不再说话,她能清晰地感受到我身上的压迫感,知道若是我真的想做什么,她的反抗和威胁都无济于事。她紧紧咬着嘴唇,胸口剧烈起伏,最后索性闭上了眼睛——该来的总会来,她只能听天由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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