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城慈善晚宴,每年一次,是京城上层社会最重要的社交活动之一。
晚宴在王府半岛酒店举行。酒店门口铺着红地毯,从大门口一直铺到马路边,足有五十米长。红地毯两边站满了举着长枪短炮的记者,闪光灯噼里啪啦地响,像除夕夜的鞭炮。还有几家电视台的摄像师扛着机器,镜头对着每一个走下车的嘉宾。
来的都是京城有头有脸的人物。商界大佬、政界要员、娱乐圈顶流、文化界名流,随便拎出来一个,身家都是十亿起步。男的西装革履,女的珠光宝气,整个场面像一场时装秀。
沈昭到的时候,晚宴已经开始了。
他穿了一件黑色的定制西装,是苏晚晴让人送来的。面料是英国的Scabal,据说这个牌子的西装面料里有24k金线,在灯光下会泛着微微的金色光泽。剪裁是意大利的手工,每一针每一线都是老裁缝缝制的。领带是Hermès的经典款,深蓝色底上印着暗纹。皮鞋是Berluti的定制款,鞋面擦得锃亮,能照出人影。
这一身下来,少说也要三十万。苏晚晴让人送衣服的时候附了一张纸条,上面用钢笔写了一行清秀的字:“穿这个来,别丢我的人。”
沈昭没在意,穿上就来了。
他走进宴会厅的时候,没有人注意到他。
宴会厅很大,能容纳五百人。天花板很高,上面挂着三盏巨大的水晶吊灯,每一盏都有两米宽,从天花板垂下来,发出暖黄色的光。灯光照在金碧辉煌的墙壁上,墙壁上挂着几幅油画,据说是真迹,每一幅都价值千万。整个大厅像一座宫殿,富丽堂皇,让人眼花缭乱。
长条桌上摆满了食物和酒水。龙虾、鲍鱼、鱼子酱、松露,各种珍馐美味应有尽有。香槟塔从桌面一直堆到半人高,金色的液体在灯光下泛着光,像一座小小的金字塔。
沈昭拿了一杯香槟,站在角落里,观察着周围的人。
他看到了很多熟悉的面孔。那个穿白色西装的是王家的老二,以前跟沈家合作过房地产项目。那个穿红色礼服的是李家的女儿,以前跟沈昭一起上过高中。那个戴眼镜的是赵家的掌门人,以前逢年过节都会去沈家拜年。
都是以前沈家鼎盛时期经常来往的人。但现在,没有一个人认出他。
他在赵家待了三年,瘦了至少二十斤,脸上的棱角变得锋利,眼神也变得不一样了。不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、笑起来阳光灿烂的沈家少爷,而是一个沉默寡言、眼神锐利、让人看不透的陌生人。他的气质变了,从内到外都变了。
“这谁啊?没见过。”
旁边有人小声议论,声音虽然压得很低,但沈昭的耳朵很尖,听得一清二楚。
“不知道,可能是哪个小公司的吧。看他那身衣服倒是不便宜,Armani的?但人没听说过。”
“估计是来蹭吃蹭喝的。这种晚宴总有这种人,混进来吃一顿免费的。”
“也可能是哪个女明星的男伴。你看他那张脸,长得还行,说不定是个小模特。”
沈昭没理他们,端着香槟继续看。
然后他看到了苏晚晴。
苏晚晴从门口走进来,穿了一件深红色的礼服裙,露背设计,裙摆拖在地上,像一朵盛开的红玫瑰。她的头发散下来,披在肩上,黑发如瀑,衬得皮肤更加白皙。耳朵上戴着红宝石耳环,和裙子相得益彰。脚上是一双ChristianLouboutin的红底鞋,鞋跟至少有十厘米,但她走起路来稳稳当当,像踩在云上。
她一进来,半个宴会厅的目光都被她吸引了。
京城第一名媛,不是白叫的。她不需要做任何事,只需要站在那里,就能让所有人都注意到她。
苏晚晴的目光在宴会厅里扫了一圈,像探照灯一样,最后落在角落里的沈昭身上。她嘴角微微上扬,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,然后径直朝他走过来。
所有人的目光都跟着她移动。
然后他们看到了沈昭。
“那是谁?苏晚晴居然主动走过去?”
“不知道,没见过这人。该不会是苏晚晴的新男友吧?”
“不可能吧,苏晚晴从来不跟男人走这么近。上次有个富二代追她,送了一辆法拉利,她连看都没看一眼。”
“那这人到底是谁?”
苏晚晴走到沈昭面前,站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