痛。
后脑像被铁锤砸过,钝痛顺着脊椎往下坠。
沈渡睁开眼。
入目是绣着鸳鸯的帐幔,鼻尖是药味混着脂粉味。一个丫鬟跪在床前,眼睛哭得红肿,嘴里翻来覆去一句话:“姑娘,您就认了吧,认了吧……”
认什么?
沈渡撑着床板坐起来。手按在枕头上,摸到一片湿冷——是血。
脑子里涌进来一堆不属于她的记忆。走马灯似的,一帧一帧炸开。
永宁侯府。正妻沈氏。嫁入三年,夫君冷暴力,外室登堂入室,嫁妆被侵吞过半。今日宴上,外室当众给她敬茶,夫君笑着说“喝了就是一家人”。原主没喝。她撞了柱子。
撞得干脆决绝。撞得满堂宾客的酒杯都没来得及放下。
沈渡把枕头翻过来。血迹还没干透。
她看了一会儿。
然后说了一句话,声音不大,像在法庭上陈述事实:
“命是自己的。为这种人,不值。”
丫鬟哭声顿住。
“姑、姑娘?”
沈渡掀开被子,赤脚踩在地上。凉意从脚底窜上来,把脑子里最后一丝混沌驱散了。
她是沈渡。现代婚姻法律所合伙人,业内绰号“渣男粉碎机”。经手的离婚案三百余起,胜率百分之九十七。
现在,她成了永宁侯府的正妻。
一个撞柱自尽、被全京城当作笑话的女人。
好得很。
屋外,脚步声逼近。不止一个人。
-
门被推开。
不是敲。是推。力道不重,但带着一种“这是我的地盘”的理所当然。
进来的是一个锦衣华服的男人。面容俊美,眉眼间却挂着一种沈渡非常熟悉的情绪——不耐烦。像是一个被琐事打扰的老板,不得不放下手中的正事来处理一个不懂事的员工。
永宁侯,沈渡的夫君。
也是这世上最想让原主死的人。
他身后还跟着三个人。一个嬷嬷,两个家丁。嬷嬷手里捧着一碗药,黑漆漆的,冒着苦气。
沈渡扫了一眼那碗药。
又扫了一眼永宁侯。
她没说话。她在等。
永宁侯开口了。语气很淡,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。
“闹够了?”
“闹够了就把药喝了。安神汤,太医开的。”
他顿了顿。
“喝了好好睡一觉。今日宴上的事,本侯不追究。你撞柱的事,本侯也不追究。从今往后,你就在后院好好待着,别再给侯府丢人。”
安神汤。
沈渡看着那碗黑漆漆的药,嘴角微微弯了一下。
她在现代见过太多这种东西。不是安神汤,是“安分汤”。喝了,人就废了。不死,但也不再是威胁。豪门处理“问题妻子”的老套路,换了个朝代,配方都没怎么变。
她不看那碗药。她看永宁侯。
“不追究?”
她重复了一遍这三个字。语气很轻,轻得像在确认一个法律条款的措辞。
“你隐匿我的嫁妆,不追究。”
“你纵容外室登堂入室,不追究。”
“你逼得发妻撞柱自尽,满堂宾客都是证人——”
她停了一下。
“你不追究?”
“我追究。”
-
永宁侯的眉头皱起来。
不是愤怒,是困惑。像看到一个本该乖乖躺着的棋子突然站了起来。
“你追究什么?”
沈渡没有立刻回答。
她走到桌前。桌上有一盏茶,已经凉了。她端起来喝了一口。不是渴,是给自己一个停顿。这个停顿让永宁侯的困惑变成了警惕。
她放下茶盏。
“三件事。”
“第一,和离。今日签,今日生效。”
“第二,嫁妆。我带来的,分毫不差退回来。已经变卖的,折价赔偿。清单我这里有,你那里应该也有一份。对得上。”
“第三——”
她抬眼看他。
“第三,你对外室敬茶、逼妻撞柱这件事,我不会让它就这么过去。但不是现在。和离之后,你我两清,届时我再决定要不要追究。”
永宁侯愣住了。
不是被条件吓住。是被她说话的方式。
没有哭。没有闹。没有“你怎能如此负我”。条条款款,清清楚楚,像在谈一桩生意。
“你疯了。”
他终于找回了声音。
“和离?你一个妇道人家,也配提和离?你嫁入侯府,生是侯府的人,死是侯府的——”
“《大周律·户婚》。”
沈渡打断他。
四个字。不大,但永宁侯的话断了。
“第十三条。辱及妻族,妻可诉和离。”
“第十四条。侵吞嫁妆,以窃盗论。”
“第十五条。纵容外室苛待正妻,妻可诉和离,并请求赔偿。”
她一字一顿,像在读判决书。
“三条。你全占了。”
“我不是‘配不配’提和离。我是依法提和离。”
满室死寂。
丫鬟跪在地上,忘了哭。嬷嬷端着药碗的手在发抖,药汁晃出来,溅在她袖子上,她没敢擦。两个家丁面面相觑,脚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。
永宁侯站在原地,脸上的表情从困惑变成警惕,从警惕变成一种沈渡非常熟悉的东西——
忌惮。
-
永宁侯沉默了很久。
比沈渡预期的要久。这意味着他不是完全的草包,他在计算利弊。
终于,他开口了。
“你以为,凭几句律法条文,就能吓住本侯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