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三天。没有饭吃,没有水喝,被鞭子抽,被麻绳捆。她没有改口。”
“你姐姐比大多数人都强。”
“她的案子,我接定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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柴门推开。
霉味混着血腥气扑面而来。
柴房角落里蜷着一个人。身上的衣服被撕破了好几处,露出青紫的皮肉。手腕被麻绳捆着,绳结勒进肉里,渗出的血已经干成了褐色。
春桃。
张妈妈站在柴房门口,膀大腰圆,腰间挂着一串钥匙,手里提着一根马鞭。身后跟着两个家丁。
“哟,侯夫人。”她把“侯夫人”三个字咬得很重,“您不是和离了吗?侯府的门还没出利索,就管起侯府的家务事了?”
她晃了晃马鞭。
“这丫头是侯府的奴婢。奴婢的事儿,外人管不着。劝您——走。”
沈渡看着她。
没有看马鞭。看的是她腰间那串钥匙。
“两个问题。”
声音不高。但柴房里每个人都听见了。
“第一。春桃的卖身契,在谁手里。”
张妈妈嘴角扯了一下:“在侯府。”
“拿出来。”
张妈妈的笑顿住了。
“《大周律·户婚》第三十一条。奴婢买卖,须有卖身契为凭。你说卖身契在侯府,拿出来。拿不出来,这三天,你不是在管教奴婢,你是在非法拘禁。”
张妈妈身后的家丁互相对视了一眼。
沈渡没有等她回答。
“第二。你说春桃是侯府的奴婢。三天前,侯府的正妻是谁。”
张妈妈的脸变了。
三天前。沈渡还是永宁侯府的正妻。春桃是侯府的奴婢。奴婢买卖须经主人同意。三天前,春桃的主人,是沈渡。
“你经过我同意了吗。”
柴房里安静得只剩下春桃急促的呼吸声。
张妈妈攥马鞭的手指节发白。
沈渡没再看她,径直走进柴房,蹲下身解春桃腕上的麻绳。
绳结勒得极深,她解的慢,却每一下都稳。
绳子解开。春桃的手腕上留下一圈深紫色的勒痕。
沈渡站起来。
“人,我今天带走。”
“你要拦——”
她终于看向张妈妈。
“明天公堂上,我连你一起告。”
张妈妈站在原地。手里的马鞭攥了又松,松了又攥。
然后,她往旁边退了一步。
沈渡架着春桃,从她面前走过。小鹊跟在后面,肩膀还在发抖,但步子比来时稳了。
走出西院。
夜风灌进来。春桃深吸了一口气,像溺水的人第一次浮出水面。
沈渡把她交给小鹊。
“带她去医馆。城东那家,姓孙的大夫。就说是我让去的。”
小鹊点头,架着春桃要走。
“等一下。”
沈渡从袖中取出那枚铜钱。
铜钱在月光下泛着暗黄色的光。边缘磨得发亮。
她看了它一眼,收回袖中。
然后取出那枚田黄石印章。原主的名字刻在上面。她看了一会儿,收起。
铜钱是信物。印章是武器。
信物收着。武器,要磨。
“明天,公堂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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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鹊架着春桃消失在长街尽头。
沈渡站在侯府西院的墙外。墙很矮。矮到一个女人不用提裙摆也能跨过去。
但三天前,春桃被关在里面,没有跨过去。不是墙太高。是没有人告诉她——这道墙,是可以跨的。
她从袖中取出那枚铜钱。铜钱在她掌心,已经暖了。
“此案可翻。”她低声说。
不是对任何人说。是对自己说。
明天,公堂。
明天,她要在这大胤王朝的公堂之上,为一个说了“不”字的奴婢,打第一场官司。
明天公堂之上,县官接不接这份状纸?
收藏追更,看她怎么让县官,不得不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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