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氏医馆的烛火亮了一夜。
城东那家,门面不大,药柜倒是满满当当。坐堂的孙大夫是个五十来岁的老头,手指被药汁浸得发黄,话不多,下手却稳。
春桃趴在榻上,背上的鞭痕上了药,纱布缠了半个背。小鹊蹲在榻边,攥着姐姐的手指,不敢用力。
沈渡站在医馆门口,看着长街尽头。
天快亮了。东边露出一线灰白。
“先生。”
小鹊的声音从身后传来。沈渡回头。春桃睁开了眼睛。
三天柴房,十七条鞭痕,没有饭吃,没有水喝。她瘦得颧骨都凸出来了,但那双眼睛是亮的。
“姐姐要给您磕头。”小鹊说。
春桃挣扎着要起身。沈渡按住了她的肩膀。没用力。但春桃停住了。
“头不用磕。”沈渡说,“我要你三样东西。”
春桃看着她。
“第一,你的名字。完整的名字。”
春桃愣了一下。“……奴婢姓周。周春桃。”
“第二。”沈渡的声音不高,“三天前,你为什么说‘不’。”
春桃的嘴唇在发抖。不是因为怕。是因为三天了,终于有人问她——你为什么说“不”。不是“你怎么敢说‘不’”。是“为什么”。
“因为……”她的声音沙哑,像砂纸刮过木头,“因为娘临死前说过一句话。”
“什么话。”
“‘春桃,咱家穷,把你卖了。但卖的是身,不是命。命是你自己的。谁要你的命——’”
她的指甲掐进掌心。
“‘就说‘不’。’”
医馆里安静了一瞬。孙大夫背过身去,抓起一把药材,又放下。
沈渡看着春桃。
“第三样东西。”她从袖中取出那枚铜钱,“这是小鹊付的律师费。你认不认。”
春桃看着那枚铜钱。边缘磨得发亮——她认得。小鹊攒了多久,她比谁都清楚。
“认。”她的声音在抖,但那个字咬得很重,“我认。”
沈渡收起铜钱。
“好。周春桃。你的案子,我接了。”
-
沈渡拉过一把椅子,在春桃榻边坐下。
“现在,我要你从头到尾说一遍。三天前发生了什么。”
春桃的手攥紧了榻边的褥子。
“那天……张妈妈来西院挑人。说城西的桂香楼要买丫鬟。她挑了我。”
“桂香楼是什么地方。”
春桃的指甲掐进褥子里。“……窑子。”
“你怎么回她。”
“我说了‘不’。”
“就一个字?”
“就一个字。”
沈渡没有追问。她在等。春桃的嘴唇动了动,像在把三天前的场景一块一块拼起来。
“张妈妈先是愣了一下。然后笑了。说:‘你说不?’她让家丁把我按住,抽了第一鞭子。抽完又问:‘还说不?’”
“我说了。”
“第二鞭。又问。我又说。”
“第三鞭。第四鞭。问到第十鞭的时候,她不问了。她把我关进柴房。说关到我不说为止。”
春桃的声音越来越低。
“三天。她每天都来。带着鞭子。问同一句话:‘还说不?’”
“你怎么回她。”
春桃抬起头。眼睛亮得惊人。
“‘不。’”
医馆里没有人说话。小鹊的眼泪掉在春桃手背上。春桃没有擦。她的手被攥着,没法擦。
沈渡站起来。
“够了。”
她走到窗边。东边的天色已经从灰白变成了淡青。天快亮了。
“供词录完了。周春桃,你记住。从现在起,你不再是一个‘说了不就被鞭子抽’的奴婢。”
她转过身。
“你是我的委托人。委托人不需要挨鞭子。委托人只需要说真话。”
“你说真话了。剩下的,是我的事。”
-
沈渡借了孙大夫的案桌。
铺纸。研墨。提笔。
小鹊凑过来看,看不懂。春桃趴在榻上,侧过头,看着沈渡的背影。
沈渡写得很快。下笔极熟,三页状纸,三款条陈。
第一款:张妈妈私刑伤人。《大周律·刑律》第三百二十四条,殴伤他人者,笞四十。鞭痕十七条,够笞多少,她心里早算明白了。
第二款:非法拘禁。律法里没有这四个字,但有“私禁”。私禁三日以上,杖六十。
第三款:意图贩卖良家女子。这条最重。桂香楼是窑子。把良家女子卖入窑子,主谋者流放。
三款条陈,每一条后面都附了律法原文。不是“依据某条”——是把原文一字不差抄上去。
她写完最后一个字,搁下笔。
小鹊小声问:“先生,这状纸……县官老爷会接吗?”
沈渡没有回答。
她把状纸折好,收进袖中。然后从袖中取出那枚铜钱。铜钱已经暖了——从昨晚到现在,一直贴着她的体温。
“小鹊。你知道状纸递上去,最难的是什么。”
小鹊摇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