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立正,齐步走!”
一声嘹亮的命令。
新军第一师第二团第一营第三连的士兵们打起了一百二十分精神。
“注意,齐步走,谁敢乱了阵型,晚上绕操场跑二十圈!”
“是!”
“出发!”
大街两旁看热闹的百姓。
忽然觉得一阵无形的威压袭来。
还未见到人影,就听到“咚咚咚”的声响。
这是军靴与石板路面碰撞所发出的动静。
“来了来了。”
“王爷的新军来了。”
“快看,好威猛。”
第三连的士兵们,手持加装刺刀的步枪,身着罗刹国野战部队制式冬季战斗服。
头戴电焊盔,脚蹬长筒战斗靴。
昂首挺胸,目不斜视,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。
穷纠纠气昂昂的从百姓中间走过。
每到一处,便迎来无数惊呼声。
“光看这军容,就知道是万中无一的强军。”
“能做到这般号令如一,无一人掉队,让人惊叹。”
“连手中武器都一模一样,服装虽奇怪,可一看料子就价值不菲。”
“这等强军,对得起王爷给的二十两银子。”
就在百姓议论纷纷之际。
负责队伍整训的连长下达了口令。
“立正,向左转。”
听到命令的士兵,没有任何犹豫,“哗啦”一下,全体转身,面相看热闹的百姓。
街边站立的百姓突然面对一群杀气腾腾的士兵,不少人口中惊呼,连连后退。
“下面,是军事训练展示环节。”
“陈探,你出列!”
“是!”
话音刚落,一位身材瘦削、浓眉大眼的青年男子,迈着小碎步,快速来到队伍最前方。
不是旁人,正是当初在拖拉机厂工地干活的铁娃。
铁娃是为了隐藏身份的化名。
陈探才是他的本名。
自从那天跟二牛商量要投军后,陈探一有时间便上街打听消息。
征兵的摊子刚开张,他们兄弟二人第一时间报名。
经过简单的背景调查,他被编入了第一师下属的步兵团,担任三等兵。
而二牛则因为体格健壮,直接被前来负责征兵工作的穿越众看中,编到了第二师的尖刀营。
起步便是一等兵待遇。
陈探选择继续从军,原因只有一个。
天下之大,并无他容身之处。
若是在其他地方被查出来是山西镇逃兵,后果不堪设想。
想来想去,也只有这里能让他安然无恙。
其次,宁王给的待遇实在太好。
陈探从未想过,当大头兵,月薪能有二十两。
朱元璋给七品官开的年薪不过一百二十石米,约合一百二十两银子。
一个大头兵,比县太爷拿得都多,这合适吗?
等他真的入了营房,开始正式训练后。
他才反应过来,天底下没有白吃的饭。
这里的训练,太苦了。
朱权想要打造一支强军,所能想到最简单的方式,便是直接复制后世的训练方式。
如果不是他有穿越门,这个想法,在明朝或者说在古代不可能实现。
消耗越大,吃得越多。
上万人连吃带喝,一个月的消耗惊人。
根据戚继光的《练兵实纪》的《辎重营解》记载。
一万人的兵马,三天消耗米三百石、煤三百石、黑豆五百石。
这还不包括饷银,和抚恤银子。
明军中,强军三日一操练。
中期七日一操练,等到了末期,不少边军卫所早已名存实亡,军户沦为将主农奴,不提也罢。
这样做的目的除了节省开支外,也因为军队若是经常操练,极容易发生炸营。
然而,朱权组建的新军,实行的是每日两练。
上午五公里,外加专业体能训练。
下午熟悉武器以及各个军种的各自业务。
刚开始几天,大家伙怨声载道。
他们中绝大多数都当过兵,可也吃不消如此巨大的消耗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