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自从几个主官给他们掩饰了一下“火枪”的威力后。
所有人员都闭了嘴。
各位师长告诉他们,把这些火枪训练好了,今后的日子里,不管对付何种敌人,大家性命无忧。
当兵打仗死人是家常便饭。
这帮人当兵第一天就有尸骨无存的觉悟。
现在突然有人告诉他们,有了手中的武器,只要不是倒霉透顶,敌人连他们的毫毛都碰不着。
这下子大家兴奋了,没有人希望自己战死。
几位长官又告诉他们,想要学会这种火器,首先得刻苦训练。
唯有这般,才能真正用好手中的大杀器。
大家伙的抵触情绪就这样巧妙化解。
剩下的全是惊喜。
训练完成后,他们发现午饭竟然大鱼大肉,鸡蛋蔬菜应有尽有。
那种惊喜的感觉,不亚于第一次得知自己月薪二十两。
陈探还记得第一次在营房吃午饭的场景。
很多人抓着肉包子,嘴里塞满了鸡肉、猪肉,还眼巴巴望着锅里煮的大骨头。
吃着吃着,眼泪都出来了。
伙食太好了,好的让他们感觉这个世界有点不真实。
二牛还偷偷问过他,皇帝老儿吃的有没有他们好?
陈探没有笑话对方,因为他也不知道。
下午熟悉枪械时,负责教授的军官发现陈探的悟性绝佳。
其他人还在抓耳挠腮记零件的名称,他却毫无障碍的完成了组装。
当时,第一师师长沈明亮立刻注意到了这位天赋异禀的士兵。
他曾经在法国外籍兵团第二伞兵团当过几年兵,见识过各国的特种部队精锐。
却在几百年前的大明,被一个连现代枪械都没见过的土著给震惊了。
陈探还记得师长对自己说的话:“好好训练,你会大放异彩的。”
“新军刚刚组建,各方面还缺军官,你明白我的意思吧?”
陈探不是很明白。
他只晓得,王爷为了养兵,花了血本。
因为晚饭比午饭还要丰盛。
居然有牛肉。
大明可是明令禁止杀牛的。
王爷这也太…
陈探认识字,可词汇量不丰富,他无法形容心中的感受。
直到吃晚饭后,营中组织扫盲班,他才想起来自己要表达的意思。
王爷也太仁义了,简直就是老天派来拯救黎民苍生的神仙。
一群当兵的,谁也没有想到,自己也有读书识字的一天。
除了陈探一个人外,其余人感觉读书写字简直比训练还累。
这也让一旁观察的沈明亮大为满意。
学习完之后,众人刚准备回房间休息。
却被告知营房为大家准备热水。
热气腾腾的大澡堂内,感受着从莲蓬头里冒出来的热水冲刷疲倦身体的畅快。
陈探觉得,自己这条命。
恐怕必须要卖给宁王殿下。
……
陈探出列之后,立刻摆出战斗姿态。
连长大喝一句:“竖靶子!”
随即,几名士兵扛着稻草人树立在距离陈探大约一百步的地方。
紧接着,有人拿着一副上好的明军铠甲给稻草山披上。
然后在稻草人内部塞了一只被绑住腿的公鸡。
“瞄准,射击!”
作为全师枪法最好的士兵,陈探这次作为牌面,上街来给老百姓展示一下新军的风采。
虽然事关新军在百姓眼中的第一印象。
朱权却并不会为了面子而作假。
权当是测试一下沈明亮极力推荐的“兵王”成色有几分。
陈探端着步枪,屏气凝神,按照教官教授的射击技巧,左膝跪地,右手持枪,单眼看准机瞄。
“砰”
一声巨响。
.毫米步枪弹,毫不费力的将盔甲撕裂。
里面的公鸡,惨叫一声,当即被分成两半。
等士兵将那只鸡的残骸和铠甲拿到百姓面前那一刻。
四周响起无数倒吸凉气的声音。
陈探嘴角微微上扬。
他知道,今天过后,长官会兑现他的承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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