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天棠的身影已经冲进了砵兰街,身后的追兵紧咬不放。凌乱的脚步声在街上回荡,惊得几只夜猫窜上墙头。
此时,吉米、飞机和悠悠在原先摆摊的位置急得团团转,伸长脖子望着街口。
飞机有好几次想返回出事地点,都被吉米叫住,“你去干什么?大佬一个人才好跑,你别添乱了!”
“我也是学拳的,我能帮大佬……”飞机很不甘心。
“待着,别逼我抽你,昨天才去拳馆,你能飞天?”
吉米心情不好,根本没耐心和飞机扯淡。
“好了,你们别吵了,天棠哥来了!”悠悠突然出声。
吉米和飞机,连忙收声,同时转头看去。
他们早已叫好了一辆计程车,见陆天棠跑到近前,三人连忙迎上去。
上下打量了陆天棠一番,都松了口气,没伤着任何地方。
“走走……疤痕疯了,竟然追进来了,我们绕路去如意公寓!”
口中说着,脚步不停,陆天棠扯着悠悠,四人钻进了计程车。
紧接着,计程车引擎轰鸣一声,顺着街尾疾驰而去,很快消失在夜色中。
站在不远处的疤痕眼睁睁看着四人上了车,拳头攥得咯咯作响,心里更是急得像着了火。
这次好不容易堵住他们,要是让他们跑了,下次再想找到踪迹,简直难如登天——他们随便找个地方躲起来,自己这边的日子就彻底没法过了。
“快!把面包车开过来!”疤痕猛地回头,冲着身边的小弟嘶吼,“给我追!今天就算追到天涯海角,也得把他们拦下,不死不休!”
旁边的小弟被他这副狠戾模样吓得一哆嗦,不敢耽搁,连滚带爬地朝停在不远处的面包车跑去。
可就在这时,砵兰街的几个夜总会里头,突然涌出来数十名混混。
他们穿着随意,头发染得五颜六色,一拥而上,将疤痕一行人前后堵住。
眼前的情景竟与方才惊人地相似——刚才是疤痕带人围堵陆天棠,此刻,他们反倒被最少六七十名混混团团围住。
疤痕一看这阵仗,满腔的怒火瞬间浇灭,一股寒意从脚底直窜头顶。他猛地清醒过来:自己踩过界了!带着武器闯进了砵兰街的地盘。
道上混的都懂一条不成文的规矩:在别人的地盘上,玩闹归玩闹,必须守规矩、懂分寸,绝不能像他们这样,手持武器疯狂追人——那是对地盘主人的严重挑衅!
那些围上来的混混眼神不善,有人嘴里叼着烟,有人手里把玩着甩棍、蝴蝶刀……眼神不善,一步步逼近。
最前面一名混混,赫然是梁哥。30多岁的年纪,居然染了一头绿毛,也不知是受了哪里流行元素的影响。
梁哥一脸不屑:“你谁呀?混哪里的?好大的威风,带着这么多‘家伙’闯我们砵兰街,是觉得我们洪兴没人了?”
疤痕握着砍刀的手微微发颤,看着周围越聚越多的人,知道今天这事没法善了。
他强压下慌乱,勉强挤出笑容:“误会,都是误会……我们就是追几个小崽子,没别的意思,这就走,这就走……”
“走?”梁哥挑眉,“进了我们的地界,舞刀弄枪的,一句‘误会’就想走?当我们砵兰街是菜园子,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