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案A组的伙计们借着为叶南风接风的名义,开了好几瓶啤酒,气氛热烈。
但这种热烈,巧妙地绕开了叶南风。
他就像是风暴的中心,周围喧嚣震天,他所在之处却一片安静。
没人主动找他搭话,也没人给他敬酒。
他只是安静地吃着菜,仿佛一个局外人。
就在这时,一个高大的身影端着酒杯,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。
是署长雷蒙。
“阿风啊!”
雷蒙满脸通红,显然已经喝了不少,他一过来就热情地重重拍了拍叶南风的肩膀。
“欢迎加入我们西九龙!我可听史密斯sir说了,你小子,是单枪匹马干掉和联胜‘疯狗’全伙的猛人啊!真是年少有为!”
雷蒙署长这句发自肺腑的赞叹,如同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了一颗深水炸弹。
整个饭桌,瞬间安静了下来。
“轰!”
所有人的大脑,都像是被这颗炸弹炸得一片空白。
正端着一个大海碗,把脸埋在里面大口扒饭的陈家驹,动作猛地一滞。
他僵硬地抬起头,嘴边还沾着几粒米饭,眼神里充满了难以置信的茫然。
他看看大着舌头的雷蒙,又机械地扭过头,看向身边那个从头到尾都淡然自若的叶南风。
他的嘴唇哆嗦着,声音都变了调。
“署……署长,你刚才说什么?”
“疯狗……是那个和联胜的红棍疯狗?”
“废话!”
雷蒙打了个酒嗝,大手一挥。
“除了他还有哪个疯狗够资格让我们史密斯sir亲自点名?”
“就上个星期,西贡货柜场,一个人,干掉了疯狗连带四个心腹!全都是他最能打的手下!”
雷蒙指着叶南风,唾沫横飞地对着满桌的下属炫耀。
“厉害不厉害?”
“咕咚。”
陈家驹狠狠地咽了一口唾沫,喉结剧烈地上下滚动了一下。
他手里的那只刚啃了一半的鸡腿,失去了所有的支撑力。
“啪”的一声,掉进了面前的汤碗里。
滚烫的汤汁溅了他自己一脸,他却浑然不觉。
时间,仿佛在这一刻定格。
陈家驹看着叶南风的眼神,正在发生一场剧烈到堪称地壳运动的惊天变化。
几小时前的那种嫌弃、不屑和轻视,如同被狂风扫落的枯叶,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取而代之的,是一种如同看到了神祇降临般的、混杂着狂热、崇拜、震惊与悔恨的复杂光芒!
整个饭局的后半段,画风突变。
陈家驹像一块融化了的牛皮糖,死死地黏在了叶南风的身边,脸上堆满了夸张到极点的谄媚笑容。
“风哥!”
他端起酒杯,双手奉上,腰都快弯成了九十度。
“风哥!你真是我的偶像啊!我陈家驹这辈子没服过谁,今天我服了!我先干为敬,您随意!”
说完,他仰头就把一杯啤酒灌了下去。
“风哥,快跟我说说,那天晚上你是不是像电影里演的那样,一个人打一百个?是不是一套咏春,打得他们满地找牙?”
“风哥,你收不收小弟啊?我虽然平时是惹了点祸,但我能打啊!以后我就跟你混了!你指东我绝不往西!”
看着陈家驹那堪比喜剧之王的夸张表演,重案组的同事们先是目瞪口呆,随即爆发出震天的哄笑。
“哈哈哈哈!家驹你也有今天!”
“看他那德行,脸都不要了!”
笑声中,原本笼罩在叶南风身上的那层“关系户”的隔阂,被彻底冲刷干净。
一道道带着善意和敬畏的目光,开始真正地聚焦在这个年轻得过分的“传奇新人”身上。
在这片欢乐的气氛中,一个崭新的时代,似乎正在西九龙重案组,悄然拉开序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