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弟崔小军最近总是闷闷不乐,吃饭都有些心不在焉。
陈峰多问了一句,才知道缘由。
班里的男同学,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都流行起了背崭新的军绿色帆布书包,那挺括的样式,黄铜的纽扣,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神气。
崔小-军每天看着同学背着新书包在眼前晃悠,自己的旧布包打了好几个补丁,羡慕得眼睛都快红了。
陈峰听完,心里顿时了然。
小孩子的自尊心,有时候比天还大。
他什么也没多说,只是揉了揉表弟的脑袋。
第二天,他就直接带着崔小军杀向了百货公司。
在琳琅满目的柜台前,陈峰没有丝毫犹豫,直接指向那个挂在最显眼位置、用料最厚实、针脚最密实的军绿色书包。
“就要那个,最新、最好的。”
售货员开票时,崔小-军激动得小脸通红,紧紧攥着陈峰的衣角,那种被兄长毫无保留疼爱的幸福感,让他觉得像是踩在云端。
搞定了家里的事,人情世故自然也不能落下。
他从乾坤匣里取出一只早就养得膘肥体壮的老母鸡,羽毛油亮,分量十足。
他亲自登门,将这份厚礼送到了国营饭店采购科刘科长的家里,祝贺刘科长喜得贵子。
刘科长看着那只还在扑腾的肥鸡,笑得合不拢嘴,连连称赞陈峰会办事,把这份人情关系彻底夯实。
当晚,夜色如墨。
陈峰换上一身不起眼的旧衣服,将那笔卖腊肉挣来的巨款用布条紧紧缠在腰间,再次融入了黑市涌动的人潮。
这一次,他的目标无比清晰——金条。
在如今这个风云变幻的年代,只有这种黄澄澄的硬通货,才能给他带来最踏实的安全感。
黑市里光线昏暗,人影幢幢,压低的交谈声和四处扫视的警惕目光,构成了一幅紧张而又充满活力的地下画卷。
陈峰熟门熟路地找到了一个固定的金条贩子,对方确认了身份后,从怀里摸出几根用油纸包裹的小黄鱼。
就在陈峰接过金条,感受着那冰凉而沉甸甸的触感时,眼角余光无意间扫到了不远处一个阴暗的角落。
那里,蹲着一个身影。
那人约莫五十多岁的年纪,虽然衣衫褴褛,补丁摞着补丁,但腰杆却挺得笔直,身上有股洗不掉的书卷气。
他面前的地上,铺着一块破布,布上静静地摆着一方古朴的砚台。
旁边,还立着一块用木炭写就的纸牌。
“换药钱。”
三个字,潦草却又力透纸背,充满了无尽的辛酸与无奈。
陈峰的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。
他迈步走了过去。
当他的目光落在那方砚台上的瞬间,他的瞳孔骤然收缩,呼吸都停滞了半秒。
那是一方抄手砚。
造型极简,没有任何繁复的雕刻,线条却流畅到了极致,充满了宋代器物独有的素雅风骨。砚台的石质细腻温润,在昏暗的光线下,依旧泛着一层柔和的光泽。
宋代,抄手端砚!
而且是品相如此完好的一方至宝!
陈峰蹲下身,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和而随意。
“老先生,您这砚台,怎么个说法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