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幕上的画面还在继续。
那该死的镜头没有丝毫怜悯,它像一把手术刀,精准地剖开了路明非最想埋葬进地核深处的那段记忆。
那是他“衰仔”人生中,所有卑微与可笑的极致浓缩。
画面切入了一个昏暗的封闭空间。
廉价爆米花的甜腻焦香,混合着过期汽水那股冲鼻的化学糖精味,在浑浊的空气里发酵。这股味道像是凝固的胶水,黏住了每一个人的呼吸。
路明非就站在这股味道的中央。
他穿着那身让他浑身刺挠的廉价西装,站在舞台的边缘,像个误入宴会厅的侍应生。
为了这场所谓的“惊喜表白”,他像一头被蒙上眼睛的驴,勤勤恳恳地拉了一整个礼拜的磨。搬桌子,买气球,订场地,甚至连赵孟华要用的那束玫瑰花,都是他跑了好几家花店对比价格后才买回来的。
他以为这是兄弟义气。
他以为自己在这场盛大的青春剧目里,就算不是男二号,起码也是个拥有几句台词、知晓核心剧情的重要配角。
甚至,在他心脏最深处那个无人知晓的角落,他还藏着一丝幻想。
一丝卑微到只要被风吹一下就会散掉的、关于自己的幻想。
然而,当舞台的追光灯“啪”地一声猛然亮起,驱散了所有的昏暗与暧昧时,现实狠狠地抽了他一记耳光。
那耳光响亮到,跨越了时空,让芝加哥火车站长椅上的路明非,至今仍感觉脸颊火辣辣地疼。
赵孟华,永远的焦点,理所当然地站在舞台最中央。
他手中捧着那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,每一片花瓣都闪烁着新鲜的光泽,与路明非手里那束因为攥得太久而微微打蔫的玫瑰,形成了残酷到可笑的对比。
赵孟华的身后,站着一整排文学社的社员。
他们穿着统一的白色T恤,像是某种仪式的参与者。
他们的胸前,印着一个个硕大的、黑色的英文字母。
那些字母在刺眼的灯光下,被清晰地串联起来,组成了一个简单粗暴、却又拥有着无可匹敌杀伤力的短语。
ILOVEYOU。
而路明非。
那个忙前忙后了一整个礼拜的路明非。
那个以为自己是“好哥们”的路明非。
那个穿着滑稽西装,手里还攥着一束备用玫瑰的路明非。
正傻乎乎地,站在那个字母“i”应该出现的位置上。
他不是表白的主角。
他甚至连个摇旗呐喊的观众都算不上。
他只是一个活生生的道具。
一个用来凑数的人形立牌。
一个卑微到只能用自己瘦弱的身体,去充当那个代表“我”的字母“i”上面,那个微不足道的小圆点。
天幕的镜头,在这一刻展现了它神魔般的伟力。
它给路明非的脸一个极致的特写,清晰度高到能看清他因为紧张而微微泛红的眼角,和他额头渗出的细密汗珠。
画面中,少年脸上那点残存的、可怜的希冀,如同被掐灭的烟头,瞬间熄灭了。
火星泯灭,只剩下一缕青烟般的错愕。
紧接着,是潮水般涌来的、几乎要将他溺毙的尴尬。
以及一种被全世界合谋抛弃后,无处遁逃的巨大荒谬感。
他想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