晨雾被铁蹄踏得支离破碎,初阳穿云而出,将“濡水界”的篆字石碑染得金亮。林砚勒住黑马,玄铁弯刀的护手硌着掌心厚茧,他回身扫过身后的骑阵——二十余骑歪歪扭扭,甲胄上的血痂凝了又裂,有的马失了前蹄,只能跛着走,有的士卒胳膊吊在胸前,却依旧死死攥着兵刃,没有一人耷拉着脑袋。
身后芦水郡的方向,连马蹄的回音都消了,只有晨风卷着衰草的气息,盖过了连日不散的血腥味。他们绕官道、穿苇荡、翻野岭,一夜奔袭近百里,硬是把叛军的游骑甩在了身后。
“操!真他娘的逃出来了!”王二猛地拍了下马臀,战马吃痛嘶鸣,他却不管不顾,糙脸笑出了满脸褶子,“老子从死人堆里爬了三次,这次总算见着活路了!校尉,你这辨路的本事,比咱雍国最顶尖的斥候还狠!”
十七八岁的小石头勒着马,胳膊上的麻布裹着渗血的伤口,他咬着唇,眼里却亮得很,伸手摸了摸石碑上的字,声音还有点抖:“王二哥,这是濡水界,咱真的离开芦水郡了……昨晚我还以为,要被叛军的马槊挑死在苇荡里。”
“怂货!”王二笑骂一句,却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,力道放得极轻,“跟着校尉,死不了!咱这二十多个兄弟,拧成一股绳,叛军的狗腿子追不上!”
老陈靠在马背上,慢悠悠地擦着手中的弓,他箭术最好,昨夜一箭射穿了叛军游骑的喉咙,此刻眼皮耷拉着,却字字清晰:“别光顾着乐,芦水郡是甩脱了,濡水关外那五百轻骑可不是吃素的。镇北将军的兵,个个都是杀出来的,咱这点人,不够人塞牙缝的。”
这话像一盆冷水,浇灭了众人的狂喜,刚才还咋咋呼呼的士卒们瞬间安静下来,一个个看向林砚,眼里满是依赖。这一路,林砚的斥候本事、调兵手段,早已让这群残兵心服口服,他说往东,没人敢往西。
林砚抬手,虚按一下,指尖擦过腰间的青铜令旗,旗面破了个洞,却依旧挺括。他的声音沙哑,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道,像淬了冷铁:“老陈说得对,五十里濡水路,步步是险。但叛军也是人,日头烈了,他们也会懈,这就是我们的机会。”
他目光扫过众人,点了点王二:“王二,你带两个弟兄探路,走林间小道,遇着叛军哨卡别硬拼,用哨声传信,记住,留一人在外策应,别一窝蜂扎进去。”
“得令!”王二抱拳,嗓门洪亮,当即点了两个精壮的士卒,“走!跟老子探路去,敢露头的叛军,直接拧断他的脖子!”
“小心点。”林砚补了一句,王二摆了摆手,三人纵马钻进了旁边的密林,马蹄声很快隐没在草木间。
林砚又看向老陈:“老陈,你领四人殿后,把咱们的马蹄印扫了,再布几个假踪迹引开追兵,叛军要是还有后援,别恋战,往林子里撤,我们会接应。”
老陈放下弓,躬身应道:“校尉放心,咱干斥候的活干了十几年,这点小事办得漂亮。”说着便领了人,从路边薅了大把枯草,蹲在地上扫马蹄印,动作麻利得很。
安排妥当,林砚勒转马头,黑马打了个响鼻,前蹄刨地,溅起几粒泥土:“其余人跟我入林休整!喂马、造饭、磨兵刃,半个时辰后换岗,谁都别偷懒,午后日头最烈时,咱闯濡水关!”
“诺!”众人齐声应和,声音不算齐,却个个有力,跟着林砚钻进了山林。
山林深处,清泉绕石,草木遮天,倒是个绝佳的藏身处。众人各司其职,没人指挥,却配合得无比默契——常年的战场生涯,让他们早就懂了什么叫各司其职。有人解下马鞍,用清泉洗战马身上的血污,嘴里还低声哄着;有人捡了干柴,在背风的石凹处生火,架起了行军锅;有人坐在青石上,磨着长刀,火星溅在染血的甲胄上,滋滋作响。
小石头胳膊不便,便蹲在清泉边,用布巾蘸着水,一点点擦着林砚的黑马,一边擦一边小声念叨:“黑马啊黑马,你可得好好的,下午还要驮着校尉闯关呢,不能掉链子。”
林砚坐在青石上,掬起一捧清泉洗了把脸,冰冷的泉水刺得太阳穴突突跳,却也让混沌的头脑瞬间清醒。昨夜百夫长横刀挡在隘口,被叛军马槊刺穿小腹的画面,又在眼前闪过,他攥紧了拳头,指节泛白。
“校尉,喝口热的。”老陈不知何时走了过来,递过一个陶碗,里面是粗粮煮的粥,飘着几粒野豆子,“刚煮的,填填肚子,下午还要拼命。”
林砚接过陶碗,抿了一口,温热的粥滑进喉咙,驱散了几分寒意。他看向老陈,又望向不远处忙碌的弟兄们,沉声道:“百夫长用命换了咱们的生路,这份仇,迟早要报。但眼下,先活着到濡水城,投到程老将军麾下,才有跟叛军算账的本钱。”
老陈叹了口气,坐在他身边,摸出腰间的旱烟,却没点燃,只是捏在手里转:“程老将军是雍国少有的硬骨头,镇北将军反了之后,就他守着濡水城不降,手里那三千兵,都是实打实的老兵。只是叛军围了城,咱这二十多人,怕是连城门都近不了。”
“近得了。”林砚抬眼,目光落在南方的山林尽头,那里隐着濡水城的轮廓,“叛军的轻骑守隘,却防不住夜袭,更防不住绕后。咱人少,就是最大的优势,只要摸清楚他们的哨卡位置,就能钻空子。”
老陈眼睛一亮:“校尉是想绕开主隘,走侧路?”
“是。”林砚点头,指尖在青石上画了个简单的地形图,“濡水关南侧有个羊肠小道,是以前樵夫走的,叛军肯定守得松,咱从那走,直接到濡水城下。”
正说着,远处传来一声短促的哨声,是王二的探路信号。林砚立刻起身,老陈也瞬间握紧了弓,两人快步走到林边,就见王二领着人纵马回来,脸上带着喜色。
“校尉!探清楚了!前面十里是叛军的前哨,只有五个人,守着个土坡,后面二十里才是他们的主隘,而且那羊肠小道,真就两个叛军放哨,睡得跟死猪似的!”王二勒住马,大声道,“还有,咱在林子里寻着了几株野果树,结的果子甜得很,弟兄们能解解馋!”
话音落,两个士卒拎着一兜红彤彤的野果过来,小石头眼疾手快,抢了一个递给林砚:“校尉,你尝尝,可甜了,比咱军营里的蜜饯还甜!”
林砚接过野果,咬了一口,清甜的汁水在嘴里散开,连日的疲惫似乎消了几分。周围的士卒们也分起了野果,有人咬着果子,含糊道:“等闯过了关,投到程老将军麾下,咱就能吃上白面馒头了,说不定还有肉!”
“想啥呢!先闯过关再说!”有人笑骂,却也难掩眼里的期待。
“白面馒头有,肉也有。”林砚的声音响起,众人立刻安静下来,他抬手攥紧了青铜令旗,目光扫过每一个人,“但前提是,咱得活着到濡水城。弟兄们,咱是雍国的兵,不是叛军的俎上肉!今日咱二十余人从芦水郡死里逃生,他日,咱就领着千军万马,踏平叛军的老巢,为百夫长报仇,为雍国死难的百姓报仇!”
“踏平叛军!为百夫长报仇!”王二率先高呼,声音震得山林里的鸟雀乱飞。
“踏平叛军!报仇!”二十余人齐声高呼,声音在山谷间回荡,带着血与火的决绝,战马嘶鸣相和,像是在应和这满腔的战意。
林砚看着眼前的弟兄们,眼底闪过一抹厉色。他翻身上马,玄铁弯刀出鞘,在阳光下划出一道冷冽的弧光:“整队!半个时辰后,出发!目标——濡水关南侧小道!”
“诺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