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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:《柴房三日,她说了一个不》(1 / 2)

升堂的梆子声还没响。

沈渡站在公堂外的廊下,看着县衙的差役进进出出。春桃站在她身后,纱布藏在袖子里,脊背挺得很直。

“怕不怕。”

沈渡没回头。

春桃沉默了一瞬。“……怕。”

“怕什么。”

“怕我说错话。怕我连累先生。怕——”她的声音低下去,“怕他们问我为什么说‘不’。我说不清楚。”

沈渡转过身。

晨光从廊檐的瓦缝里漏下来,落在春桃脸上。瘦得颧骨都凸出来了,但那双眼睛还是亮的——和医馆那晚一样。

“你不用解释为什么说‘不’。”

春桃抬起头。

“你只需要说三件事。”

“第一件。三天前,张妈妈要把你卖进桂香楼。”

“第二件。你说了‘不’。她抽了你第一鞭。”

“第三件。她挨了十七条鞭子,关了三天柴房。没有改口。”

沈渡的声音不高,但每个字都落得很稳。

“说不清楚的事,就用事实说。事实够硬,道理就自己站住了。”

春桃的嘴唇动了动。然后她用力点了一下头。

公堂里传来脚步声。一个文书探出头,扫了一眼。

“原告周春桃,被告张氏,候审。”

沈渡拍了拍春桃的肩膀。隔着纱布,隔着鞭痕。很轻。

“走吧。”

-

张妈妈是从侧门进来的。

不是押进来的。是走进来的。身后跟着两个家丁,腰间还挂着那串钥匙——沈渡认得,柴房那晚,这串钥匙就挂在她腰上。

她今天换了一身衣裳。不是管事服,是体面衣裳。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脸上的横肉都端起来了。进门先给县官行礼,然后站在被告席上,腰板挺得比原告还直。

她身后还站着一个人。

青衫,方巾,手里拿着一卷文书。讼师。侯府请的。

沈渡扫了一眼。四十来岁,面白无须,手指细长——常年握笔的手。他站在张妈妈身侧,不急不躁,像在等一盘棋开局。

县官升堂。惊堂木落下。

“原告周春桃,状告张氏私刑伤人、非法拘禁、意图贩卖良家女子。张氏,可有话说?”

张妈妈往前迈了一步。

“老爷明鉴。这丫头是侯府的奴婢。奴婢不听话,管教程程,天经地义。什么私刑伤人,什么非法拘禁——奴婢管教奴婢,哪条律法管得着?”

她的声音又尖又亮,像菜市场里吆喝的摊贩。

“至于桂香楼——那是吓唬她的。奴婢管教下人,说几句重话怎么了?老爷,这丫头就是不服管,恶人先告状。求老爷明断!”

县官没说话。他看了一眼沈渡。

沈渡站在原告席上,一直没有开口。

她在等。

等张妈妈把话说完。等那个讼师开口。

-

讼师开口了。

不是对沈渡。是对县官。

“县尊大人。此案,侯府有文书呈上。”

他上前一步,将那卷文书递给文书。文书接过去,展开,呈到县官案前。

“第一件。春桃的卖身契。白纸黑字,盖着侯府的印。她是侯府的奴婢,侯府管教奴婢,合情合理。”

“第二件。张妈妈管教春桃,是奉了侯府管事之命。管事之权,源于侯爷。侯爷治家,外人无权置喙。”

“第三件。”

他顿了一下。

“原告沈氏——沈渡。昨日刚与永宁侯和离。和离书墨迹未干,便插手侯府家务。县尊大人,一个刚被休弃的妇人,替一个侯府奴婢状告侯府管事。这状纸,动机何在?”

他转过身,看向沈渡。嘴角微微弯了一下,不是笑,是某种“棋走到这一步,你该认输了”的从容。

“沈氏。你状纸上写的那些律法条文,抄得很工整。但律法是律法,人情是人情。你一个妇道人家,刚被夫家休弃,便教唆侯府奴婢状告主家——这叫什么?”

他停了一拍。

“这叫挟私报复。”

公堂上安静了一瞬。

县官的手指在惊堂木上轻轻敲了两下。

沈渡没有立刻回答。

她看着那个讼师。然后,她问了一句话。

“你说完了?”

讼师微微皱眉。

沈渡转向县官。

“县尊大人。被告方说了三件事。我一件一件回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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